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補習真的有用嗎?(問卷統計)


「社論日日談」補習多 有用嗎?

 在傳統觀念裡,總是認為「有補有走氣,有燒香有保佑。」但補習真的有用嗎?最近,負責國中基本能力測驗試務的臺灣師大心理與教育測驗發展研究中心,根據相關資料分析,發現補習越多,成績不一定越好。相信這則報導會讓許多家長審慎思考了。

 心測中心透過網路問卷,分析九十八年與九十九年基測考生補習天數與成績的關係;資料顯示,PR九十五以上的考生壓力感受較小,補習天數也較少;PR九十以上考生每週補習兩天,比率最高;PR四十到七十九的考生,感受壓力較大,補習天數也較多,約三成每週補習五天以上;PR四十以下考生,約兩成每週補習五天以上。顯然可見,更多的補習,並未帶來更好的成績。

 事實上,對許多家長與學生而言,補習僅是減少壓力的安慰劑。成績好的同學,壓力小,補習天數少,但仍能保持較好的成績。反倒是成績中等的學生,不管家長或學生,都求好心切,壓力最大,補習的天數也最多,成績卻沒有顯著的改善。孩子的壓力太大,不僅無助於學習,反倒有礙身心發展,教導孩子時間的管理與學習的方法,也許比上補習班對孩子更有用。

(轉載99-12-28國語日報)


欺負別人就算霸凌


霸凌新定義  只要符合其中一條就算霸凌

欺負別人 就算霸凌   (99-12-28聯合報)


(點擊連結)



高雄市的曾校長、黃校長、李校長,

校長,您累了嗎?您們辛苦了!


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你還敢相信教師專業評鑑?


上星期週三教師研習

學校請來某大學教授講授專題: 教師專業評鑑

我看著那個大教授,心中感嘆,又派個打手來欺騙基層老師。

明明教育部的態度一直扮演兩面人:在教師團體面前說這是個形成性評鑑(重視評鑑的過程,協助教師增進專業能力)

在家長團體、民意代表、校長團體等的面前就附和他們,評鑑要做為不適任教師的依據。



果然,全教會致函教育部了,因為教育部在評鑑相關會議中明確表示,

要依該法源辦理「總結性評鑑」,明顯意圖欺騙全體教育人員。



另外,大教授說,

校務會議如果不通過學校辦理教專評鑑,是妨礙了部分想要做評鑑教師的權利

真有人參加之後呢

要認識各個擊破的技法

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當有老師提出如何有專業的人員來協助參加評鑑的老師改善時

大教授可是答非所問的

他的回答大概的意思是

你自己和自己比,再求精進就好了。



其實,如果教專評鑑能幫助加薪,我是贊成的。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函



受文者:教育部

速別: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發文字號:九九全教教字第九九八二八號

 附件: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草案99.12.22)



主旨:本會對於 貴部一再信誓旦旦,宣稱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一定維持「形成性」的性質,卻在99.12.22 貴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工作小組第25次會議」上,提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草案)」,明確表示在通過教師法法源後,將依該辦法辦理「總結性評鑑」,實為欺騙全體教育人員之行為,表示強烈抗議,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99.12.22 貴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工作小組第25次會議」資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草案)」。

 二、貴部自95年起辦理「形成性」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並以該評鑑為號召,爭取教育人員支持修正教師法,希望列入「教師評鑑法源」;但在上開會議明確表示要依該法源辦理「總結性評鑑」,明顯意圖欺騙全體教育人員。

 三、貴部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草案)」中,玩弄文字遊戲,自創「以形成性評鑑為基礎的總結性教師評鑑」,意圖粉飾欺騙的意圖,本會認為實不足以為全國師生之表率。

四、貴部信誓旦旦,教師評鑑是以專業人士來為教師「體檢」,協助教師提昇專業素養,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草案)」卻「假設評鑑人員為校長」。我國校長並非「以教學卓越」而擔任校長,而是「行政專業」之培養。貴部意欲以「行政專業」指導「教學專業人員」,暴露 貴部意圖假「教師評鑑」之名,復辟過去以行政指揮教學的校園威權文化。



正本:教育部

副本: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立委、各縣市教師會、本會自存



理事長  劉欽旭


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那猴兒 為何不怕老師?




那猴兒 為何不怕老師?




























說兩個我尚在學校任職時的真實故事給大家參考。


其一:有一隻獼猴闖進校園,不旋踵便登上操場邊的榕樹林梢。導護老師即刻廣播請小朋友進教室,學務主任趕緊打電話向消防隊求援。校長、總務主任、服務員提著長竿火速奔赴榕樹下,猴兒俯視這仨在樹下作勢驅趕,卻是一派自在,任自抿抿食籽,還把渣滓逕自直往下吐。不一會兒,消防隊員趕到了,猴子看見穿著紅色上衣制服的人,一溜煙的逃之夭夭。消防人員言:這隻猴子知道紅衣人的厲害,不敢造次。而牠為什麼不怕校方人員呢?讀者自己解讀。


其二:有一日,一非行少年來校擾亂秩序。主任婉言相勸,他卻反嗆:「你想怎麼樣?」另一主任暗中通知警察來校處理。少年一見警察,氣燄囂張的臉,倏忽慘白,雙腿軟癱,站都站不穩。唉!為什麼我們好言相勸,他甩都不甩呢?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想想孟子說的這句話吧!



【2010/12/25 聯合報】







教育專業只剩通報… 開會解決西瓜刀?































近來瞧見許多媒體終於收起昔日幸災樂禍的報導心態,也煞有其事地認真討論起霸凌來了;十多年從事第一線訓導工作的聲音,因這幾天紛擾,有不得不再吠一番之感。


十幾年前,個人曾經投書請教育長官們應於任官職前,先投身國中教育現場兩年(去當導師,不是去當校長),以體察人間煙火。前兩天,一位部長高聲回應數十年前被霸凌的經驗,我們的教長則以資深班長自鳴;但除了理論,您還懂什麼?像這樣的首長們,要如何教導曾面對開山刀、西瓜刀的我們這群老戰士?


首長們知道教育現場人力不足、武器不對等的問題嗎?以現今新北市少輔會為例,卅一餘萬名學生分配給五名輔導員一名督導,大家還希望他們的資源協助嗎?台北縣少年隊廿一人,負責七十九所國中共十三萬名國中生、九萬名高中職生,還有廿五萬名國小學生,老師還沒他們可憐呢;再說大家都沒有管教權,能夠期待的又有多少?


是誰無知了?聲聲要求強化學生法律責任認知、交付法律程序處理;然而教育貴在導正學生的過失錯誤;誰不希望孩子知錯能改?霸凌者只是因為不知道法律而犯嗎?轉介輔導,霸凌行為就會消失了嗎?老師的教育專業只剩通報一項,尊嚴當然蕩然無存!按時限完成通報動作,就是愛的教育的負責表現?


要老師在當下擁有合理的威信,絕對不是靠一紙上頭擬定的「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喪權辱師的條約是不能帶來教育的燕聲的,沒教過,官員們永遠不能明瞭;高高在上的社會菁英是沒有辦法處理壞學生的,一周開兩次會?不對、不對。


霸凌現象是本來就有的,不平衡的社會就會有霸凌,莫要歸因於導師不能第一時間察覺;導師只能吞下去呀!一個無法、無權、無力控制的現實窘境,來自這些年來一群外行人、高級人雲端式的立法!沒有團體或個人可以置身事外,這隻恐龍恐怕就是大夥的共業。


凡好的怕壞的,壞的怕兇的,兇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國中的孩子們:你們會找全校學科第一名的好學生去治全校品行最壞的學生嗎?教長啊,好學生開會,解決不了西瓜刀的問題;不如找出碩果僅存的老「生教」們,好好討教!但是,給我尊重,其餘免談!



【2010/12/25 聯合報】





管樂節踩街表演創意金獎


嘉義市國際管樂節踩街表演創意金獎
北興國中
指導老師:黃靜儀

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

加拿大對台灣地位的邏輯推論




加拿大外交部對於中共提出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做回答


 

 

加拿大,全球政治最清廉的國家之一,加拿大外交部的回答讓我們不得不佩服....



長久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堅持台灣是中共的一部份,但是中共便為此鬧了個國際笑話。中國外交部要求加拿大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加拿大提出5點理由反駁﹕


 


(一) 台灣並非加拿大所擁有之領土,所以加拿大沒有權利承認台灣主權歸屬於誰。如果是加拿大所擁有的北極圈諸小島與中國有爭議,加拿大才有權利承認其歸屬。這是從羅馬法以來的所有權法理。國際法當然也依此原則適用。


 


(二) 沒有任何國際法理論使加拿大有「權利」承認、或有「義務」承認與它無任何關係的台灣的主權歸屬。中國要求加拿大做這種承認毫無道理。


 


(三) 即使加拿大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實際上並無任何法效果或意義。因為加拿大國民、飛機、船舶要進入台灣,拿北京政權所發簽證根本無效,還是要向台灣當局申請簽證。承認其對台灣實效統治,這等於是立刻又以具體行為否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四) 加拿大若在國際條約中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依條約必須履行原理,加拿大勢必派兵攻佔台灣,負責把台灣交給中國以履行條約。這是多麼荒謬的一件事。


 


(五) 台灣如果的確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北京政權又何必要求各國承認。例如,海南島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國根本不必要求他國承認。反之,台灣若非中國領土,中國即使到處去要求他國承認,實際上也沒有國際法效果。如果台灣是有紛爭的領土,中國也應該去找與該領土有關的當事國交涉及承認才有國際法效果。強迫無關的 第三國承認是毫無意義。


 


說得中國外交部啞口無言,『十三億』口莫辨。自此之後,中國只能嘴巴嚷嚷,不敢再要求加拿大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論理充分...提出理由的加拿大老兄顯然受過嚴謹邏輯訓練..


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

不要把校長當官派


會當上校長
應該是一種生涯規劃
對於行政服務有興趣也有專長
不代表當上校長的人也很懂得教書;或懂得班級經營 

新竹市119教授連署新聞稿

 


主辦單位:交通大學教師會‧清華大學教師會


日期:991130日〈週二〉1015


地點:新竹市教師研習中心四樓‧新竹市教師會


新聞連絡人:交通大學教師會  虞孝成  0955876820


    清華大學教師會  賀陳弘 0910954788






校長回任教師應為常態‧校長遴選修法應召開公聽會




    雖然大學教育和中小學教育並不相同,為什麼新竹市有超過一百位大學教授願意署名支持新竹市家長聯合會與新竹市教師會針對「新竹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的呼籲? 因為大學教師的子女也在新竹市就讀中小學,更因為我們都是在教育界,深知選出真正對教育有熱情的校長,是老師能專心教學和學生能安心學習的必要條件。




    我們覺得公平合理的校長遴選制度是新竹市中小學教育進步發展的關鍵。如果教師和家長的意見在校長遴選的過程中不受重視,校長將淪為市府與議會的選舉椿腳,教育家的風範將自本市中小學校絕跡。身為新竹市民,我們不能沉默!盼望新竹市議員諸公,在審議此條例之前先舉辦公聽會,瞭解大多數新竹市家長和第一線教師的心聲,以新竹市的年輕學子為念,為了新竹市中小學能遴選出全國最優秀的校長作出讓全新竹市民感戴,讓全國人民欽佩的決定。




    在大學中擔任系主任,院長或校長只是行政工作的服務,不是職務上的升遷,在擔任主管期間領取主管加給。主管職務卸任後,繼續擔任教學工作,領取原來教師的薪資。此制度有益於人才之流動與良性循環。可供中小學與府會參考。中小學校長如卸任,仍舊有教師職務與薪資,並不會喪失工作權。我們呼籲


不要把校長當官作,更不要把校長當官派。


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小六學生法律立即回饋互動式測驗



























電腦老師提供這套FingerClick立即回饋互動系統,還是廠商產品的試用性質,雖然不是搶答遊戲
,當第一個搶先提答的同學號碼最先出現
是很過癮的
然而穩紮穩打才能有好成績
今天的即席答題測驗共50題,有兩位100分
恭喜21號和27號

比與比值練習卷解題

















被罰抄寫跑去踢球還要告狀寫不完


上個有關「法治」的社會課,我特別逐條介紹學生了解和他們權益最相關的:

「教師輔導管教學生辦法」

甚麼樣叫做體罰

甚麼又是合理的管教措施



"抄寫課文可以嗎?"

不應超過合理的比例原則,且具有學習意義。



今天

六隻猴子去投訴校長,老師罰他們抄寫很多,都寫不完。

輔導主任前來了解

我可真是怒火中燒

這不是才剛上過課的內容嗎

法律保障甚麼權益要看清楚

不問自己行為有無負責任?

繼續裝幼稚



因為前陣子學校把報廢的球送給各班

本來他們在20分鐘的大下課才能拿借球卡去借球玩的

這下就每節都能抱著班上的球下課玩了



十分鐘的下課當然有限

不是跑太遠去打球來不及回到三樓上課

就是上課沒多久就要求上廁所



今早第二節上課鈴響完畢仍然缺席六隻

我就站在門口等

等到他們抱球過來

每人抄寫國語第十課課文一遍

自己要利用下課時間寫完



這節的大下課

有人問

老師可以去跑步嗎

我說可以(配合學校星期一、五高年級跑操場三圈)

當我去到跑道時

那六隻該罰寫,可以跑步----的小猴們正興高采烈地踢著足球

被我叫進教室



中午吃完飯後也不見被罰寫的人都戰戰兢兢認真的寫

下午就被告知投訴到高層



一整天的時間可以利用下課寫

認真寫還寫不完也會讓他們帶回去寫

一篇課文叫做過量嗎?

可以去打球還要老師親自去揪回來

還有臉去告狀說太多字寫不完



XX加三級

我給家長長的報告說明



當我向全班說明處理情形與是非

有小猴問

如果家長覺得罰寫得太多呢?

我說

家長比老師更關心你們的品德與學業

當然我原則尊重家長



有小猴說

如果是我的家長都會要我寫完才睡覺

我說

這是家長對你負責任的要求

每個家長的要求不一樣

老師儘量尊重



【後記】

兩位小朋友的家長第二天已經在校園等候我了

充分表現出關懷與支持

也感覺到老師家長小朋友都是一個圈子的

互相加油打氣



其他家長也回饋在聯絡簿

家長們真的很棒喔

教育首長助選被批違中立


我來到教育界最大的失望就是
教育界的八股與官僚等等經常比公務體系還嚴重
前幾年在嘉義市的選舉
有個被期待很深的新任教育局長
在選前不知輕重的傳真各校支持甚麼
選後就被鬥下台了

選前公函提醒教育人員要維持中立
實際上
教育官員包括校長卻都身不由己的動員助選
台灣教育就是這樣悲哀

991127聯合報:教育首長助選 被批違中立

教育中立,行政中立,法律這樣規定,課本這樣寫著,教育學者和行政官員應該都知道。

但是,教育遇上選舉,想不「下海」都難,教育主體不見了,教育淪為政治的「側室」。

●●●991127聯合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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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首長助選 被批違中立

【聯合報╱記者徐如宜、胡宗鳳/高雄報導】 2010.11.27 03:20 am

高雄市長選情激烈,高雄市、縣教育首長分別發簡訊、跑場子,各護其主,引發高雄縣教師會不滿,公開批評兩首長違反教育、行政中立,「大傷教育元氣」。

高雄縣教師會理長事劉亞平說,11月25日上午11點左右,縣內大部分校長都接到來自一封署名高雄市教育局長蔡清華的簡訊,而經查證「真的是蔡局長發的簡訊」。

簡訊內容很長,「蔡局長」寫著:「為教育工作者營造一個優質而不受政治干擾的教育環境一直是我從事學術研究與兩年半前應允出任教育局長的理想!在此要很驕傲的向各位報告,陳菊市長和我做到了!」

簡訊又寫者:「在激烈的選戰過程中,高雄市的校長、教師、教育行政文官可以維持中立,不必被動員去參加與教育無關的活動,我深信,縣市合併之後,這份理想與堅持將會持續下去…」

劉亞平也說,相形之下,高雄縣教育處長李黛華雖然比較低調,都是在下班後才去找校長跑選舉場子,但她是處長身分,易讓校長公私不分,也有違教育中立。

劉亞平說,日前教育部長吳清基不過比個手勢就被罵翻天,高雄縣市教育首長的做法更是不當,「選戰有必要搞到教育官員跑選舉場子和發簡訊拉票嗎」?

李黛華說,她謹守行政中立,都是利用下班時間「盡市民本分,去關心選情」。校長都是自發性在場,她從未拉校長們去跑選舉場子。

蔡清華表示,這封簡訊只是闡述接任教育局長以來,他個人對教育行政中立的理念與堅持,也獲得了府方的尊重,未來縣市合併後仍將繼續貫徹;其中文字並未要求校長要投哪位候選人,如果造成對方困擾或誤解,他感到抱歉。

【2010/11/27 聯合報】@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六

採用學生的利基點看待能力分班


轉刊一偏頗中肯的文章



採用學生的利基點看待能力分班  (引用處) 

作者:孟然 ( 研究生|臺北市 )|發表:2010/11/22 10:51



  國中能力分班,其實從不同的觀點來看,會有不同的解讀。   



首先,如果是由商品買賣的觀點來看,買東西花的錢跟別人一樣多,可是最後手上拿到的商品卻不如他人,勢必會和店家吵到不可開交,更嚴重者還可能鬧上消保官或是法院。回來看到國中教育這一塊,家長面對自己的子女,擔憂取消能力分班後,無法享有過去A段班或資優班那種優良師資以及受學校關注的重點培育,因此難免會擔心自己心目中"優秀"的子女能否受到獨一無二的教育。   



其次,從社會學或教育的觀點來看,課業的好壞除了教師的教學能力、教材編採的良莠以及學生本生的資質以外,還有就是團體動力的影響,也就是說彼此之間會因為學習動力的相互影響,而使學生們在課業上受到激勵。除此之外,傳統上家長的觀念都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都是希望讓自己的孩子跟他(她)們眼中所定義的"好學生"一起念書、玩樂。導致,無形中會排擠非A段班之族類,而擁抱資優班。



 最後,就是學校教學資源分配的問題,試想學校資源有限,但是都市明星學校的學生人數眾多,動輒上千人,總是要依據校務發展的目標做重點使用,其中一項最能讓外界青睞的還是升學率。因此,無不希望將資源投注在這些屬於績優股的資優班學生身上,難免減少了B段班或非A段班的資源,也因為如此,家長無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擠進明星學校的資優班,因為那是菁英中的菁英,翹楚中的翹楚。   



因此從以上三點來看,面對能力分班被取消之後的國中,家長會為孩子尋覓其他國中就讀也是必然的選擇。但是,對學生而言,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嗎?難道常態分班就一定要和資優或升學的價值觀相互衝突嗎?在常態分班底下的學生,能夠獲得的好處會比能力分班來的多嗎?



諸如此類的問題,其實學生本身都沒有想過,因為父母已經為我們做好選擇,國中生所設定好的選擇如果剛好與自己的意願或志趣相投,到也沒有任何衝突,只是如果和學生之間的志趣相左,讓他變得不快樂,對學問興趣缺缺,學歷對他而言不再是快樂的代名詞,只不過是應和父母期望與保住未來鐵飯碗飯兌換卷罷了。



  就我自己的經驗好了,我所就讀的國中是在國二升國三的階段進行能力分班,學生主要分為A段班B段班與技藝班,A段班還分為大A班、小A班,B段班不再進行分類,國二的當下因為聽到一些A段班對學生的訓練方式,而決定在期末考的時候計畫性的使自己兵敗滑鐵盧,也因此可以空降到B段班,雖然這裡的學生依然有升學的壓力,老師還是會以升學方向做為教學重點,只不過不用星期一到星期五晚上留在學校,也不用星期六全天困在教室,到也輕鬆,但是我的心態上依然沒有鬆懈,而且聯考之後出來的成績和之後就讀的學校和小A班的學生們到也差沒多少,甚至落後在我後面的也是大有人在。最重要的,也因為B段班的人種混雜,來自各種複雜家庭的學生,和他們相處除了不用承受課業的競爭壓力之外,也讓我交到一些知心的朋友,與我大談他們的家庭他們的生活環境,也因為如此我比別人接觸到的更多,也比同年紀更懂得與人相處的進退應對之道。



而且上了國三B段班之後,家人從成績單的名次上面主觀覺得我變乖了,這是因為國一、國二的時候,我的成績總是在中間左右,雖然家人口頭說:「成績不重要只要你別變壞、身體健康就好」,但是,每次成績單拿回來哪一次不是拳頭和三字經伺候的,有時候說到這段往事,家人都會說我以前國中有多壞多壞,回頭想想用成績去評斷一個人的品格,這就是我們家的邏輯。也因為缺少了國一、二時期的那段痛苦時光,到國三之後,雖然升學壓力依然存在,但是我卻可以知道我要的是什麼,少了學生和老師之間課業的那種緊張關係,我願意和老師就學問上侃侃而談,也對於念書這一塊培養出興趣。   



現在,我已經在國立研究所就讀碩士班,回想國中那段放棄A段班來到B段班的時光,我沒有什麼好遺憾的,反而認為B段班帶給我的是一次的轉機,讓我從新檢視自己,信任知識的價值,進一步對他產生興趣。





  如果現在問我,要在常態分班和能力分班之間做選擇,我會選擇後者,主要還是認為人應該應材施教,但是一方面又反對傳統的能力分班方式,因為傳統的方式有令人擔憂B段班學生是被遺棄而不是分類的嫌移,而是真正找到學生興趣的所在,而非一意孤行的對B段班學生是而不見。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家長們,對教育理念的理解,如果還是停留在接受教育就是為了升學,那麼教育體系的老師們做到汗流滿面、家長嫌到口沫橫飛,永遠無法把台灣的教育搞好,這是在浪費國本。



我們就喜歡搞幼稚


這個臭指揮官
白目指揮官
想管我們這群追求自由民主的小猴
門都沒

這次戶外教學
我們終於叫他看清楚
我們不要溫情
不要紀律

別想叫我們整隊
我們就會給你好好排隊
別想叫我們坐好
我們就會乖乖坐在遊覽車座位上

我們就喜歡搞幼稚
我們只喜歡個人自由
那些幫忙登記的也是死白目
即使緊急剎車讓我們跌倒一群
我們仍然堅持再站到走道上
坐在扶手上也很過癮

你叫我們抄得斷手
我們也可以氣得你斷頭

放棄改變我們的妄想吧
勝利是屬於我們的


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

違法好訟濫權校長丟官?


好敢的校長行徑

還好牛奶瓶行得穩

神經大條也挺得住

劉老師加油!



(轉刊自99-11-25牛奶瓶報報:大概寫的是高雄縣大寮國中李永勝校長違法、硬柪、愛告、濫權打考績。)



高雄縣教師會處理大寮國中弊案大事紀

記錄整理:高雄縣教師會總幹事 廖建中



高雄縣教師會,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堅持到底,使命必達,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針對大寮國中案,公告處理的記錄,光是記錄就這麼多,可見處理的認真和用心!



這案子,外面有很多傳聞,我們不公開講,有人還亂放話,謠言止於公開澄清,我們在此公告處理過程,這案子演變至此,真的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別人!



●98年11月20日,大寮國中家長向縣長信箱檢舉:「大寮國中家長會部分經費支用款項不明」。

●98年12月09日,高雄縣政府發函大寮國中表示:經縣府視導人員查核發現該校家長會有部分經費支用有問題,要求大寮國中【補正】。

●98年12月14日,高雄縣政府發函大寮國中要求提供該校96年起之家長會費等各項資料。

●98年12月16日,大寮國中相關人員對於該校排球隊早、晚餐在慈輝班免費搭伙一事,認為有違法使用教育部專款專用補助款之虞,簽呈請校長裁示。【李水勝校長】於該簽呈上「蓋章」。

●98年12月22日,大寮國中相關人員至高雄縣教師會遞交陳情信與檢舉資料。

●98年12月29日,高雄縣師會發佈新聞稿【大寮國中爆發類似「扁家集團」的貪腐弊案涉案人員使用「假發票」手法侵吞家長會費】。

●98年12月29日,中央社報導【大寮國中侵吞家長會費?校長否認】。

●98年12月29日,TVBS報導【免費冰塊也報帳!家長會募款疑遭濫用】。

●98年12月30日,聯合報報導【假收據、沒領據訓導主任被控A錢】。

●98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報導【捐款遭亂請領家長會忍無可忍】。

●99年01月06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發出電子郵件【為何馬桶要有蓋?!】給弊案檢舉人。

●99年03月02日,【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發函要求高雄縣政府提供大寮國中家長會、家長後援會各項相關資料。

●99年03月08日,【高雄縣政府政風室】將大寮國中家長會、家長後援會各項相關資料檢送【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

●99年04月14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同意支付該校家長會幹事(工友擔任)每月2000元之【幹事獎勵金】,【自民國99年11月至民國100年10月止】,總計金額24000元。

●99年05月10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發佈新聞稿【高雄縣大寮國中校長到地檢署按鈴申告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加重毀謗罪」】。

●99年05月10日,高雄縣教師會發佈回應新聞稿【高雄縣調查站正在調查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弊端高雄縣教師會將向地檢署告發相關單位包庇瀆職李水勝校長是否心虛才「惡人先告狀」?】。

●99年05月10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於高雄縣教師會留言版留言【是非曲直,法庭見真章,多說無益!】。

●99年05月11日,聯合報報導【家長會費爭議校長要告爆料教師會揚言反控】。

●99年05月11日,自由時報報導【被疑貪瀆大寮國中校長告教師會】。

●99年05月12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至地檢署告發高雄縣教師會劉亞平理事長「加重毀謗罪」。

●99年05月12日,高雄縣教師會發佈電子報【高雄縣教師會將和李水勝先生「法庭見真章」】。

●98年05月12日,大寮國中相關人員至高雄縣教師會遞交檢舉該校排球隊經費弊案相關資料。

●99年05月17日,高雄縣教師會與大寮國中相關人員就有關大寮國中慈輝班運作相關事宜進行了解。

●99年05月18日,大寮國中校長李水勝於高雄縣教師會教育論壇及留言版轉貼高雄縣教師會990510新聞稿,主旨為【非常珍貴,網站上已被刪除。請珍藏!這是告劉亞平之珍貴資料。】

●99年05月18日,大寮國中校長李水勝於高雄縣教師會教育論壇發表【再次告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公然侮辱罪、加重毀謗罪」之新聞稿,以後會發佈給各位知道!】。

●99年05月18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陪同檢舉人至高雄縣政府陳述案情並提供相關資料。

●99年05月20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陪同檢舉人至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陳述大寮國中相關弊案案情並提供相關資料。

●99年05月20日,高雄縣教師會劉亞平收到被告妨害名譽傳票。(雨股99年度偵字第16754號)

●99年05月24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至金石律師事務所針對大寮國中案件與律師交換意見。

●99年05月27日,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站調訊大寮國中相關人員。(背信等案件查證)

●99年05月31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於高雄縣教師會教育論壇及留言版發表【為什麼又要到地檢署狀告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公然侮辱罪、加重誹謗罪」?請討論(告劉亞平系列之2)】。

●99年06月01日,大寮國中《寮中校訊月刊》第25期,頭版標題刊載文章【為了捍衛名譽,校長二次狀告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

●99年06月02日,大寮國中校長李水勝至高雄地檢署狀告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公然侮辱罪、加重毀謗罪」。

●99年06月02日,大寮國中校長李水勝於高雄縣教師會留言版發表:99/6/2(星期三)上午十時,高雄縣立大寮國中校長李水勝到高雄地檢署狀告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公然侮辱罪、加重毀謗罪」,地檢署已正式受理在案。這次不是按鈴申告,而是直接投遞刑事告訴狀。

●99年06月04日,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針對李水勝校長告發之案件發出傳票予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雨股99年度偵字第19022號,併99年度偵字第16754號)

●99年06月22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至高雄地方法院出庭應訊。(雨股99年度偵字第16754號、99年度偵字第19022號)

●99年07月13日,高雄縣政府發函大寮國中:大寮國中99年度函報縣府之家長會名冊中之家長會幹事經查職稱應為工友,違反相關規定,請大寮國中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99年07月21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收到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李水勝校長控告妨礙名譽等案件之不起訴處分書。(雨股99年度偵字第16754號、99年度偵字第19022號)

●99年07月21日,高雄縣政府發函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將移請本府人事處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研議議處、╳╳╳主任部分於文到3日內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大寮國中確實安排排球隊至慈輝班用餐,球隊亦未曾支應慈輝班伙食費;大寮國中排球隊以學校名義並經相關人員核章開立領據收受補助款,卻未依規定納入學校公庫,而將款項存入╳╳╳主任帳戶,學校相關人員未依權責追蹤款項流向;慈輝班伙食費係教育部補助之專款專用,大寮國中校長未經核可擅自決定供應排球隊用餐。對於補助款項校長及相關人員未善盡督導之責,任由款項流向╳╳╳帳戶。)

●99年07月26日,大寮國中針對╳╳╳主任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會中決議懲處╳╳╳主任【記過一次】。

●99年07月30日,高雄縣政府人事室發佈命令: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因監督家長會經費支用不周,懲處【申誡一次】。

●99年08月01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解除大寮國中相關弊案之檢舉人行政職務。

●99年08月26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收到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通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不服其官司敗訴聲請再議,發回地檢署續查。(雨股99年度偵字第16754號、第19022號再議→為股99年度偵續字第412號)

●99年08月27日,大寮國中針對李水勝校長認為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主任【記過一次】太懲處重,再次召開考績會,但會中再次決議懲處╳╳╳主任【記過一次】。

●99年08月27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在高雄縣教師會留言版及教育論壇留言【劉亞平這一「關」應該是跑不掉了!(告劉亞平系列之4)】。

●99年09月03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至吳剛魁律師事務所針對大寮國中案件與律師交換意見。

●99年09月08日,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在高雄縣教師會留言版及教育論壇留言【為什麼又要到地檢署狀告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侮辱公署罪」?請討論(告劉亞平系列之5)】。

●99年09月09日,高雄縣教師會召開理監事會議,會中通過決議,委託律師告發大寮國中相關弊案之涉案人員。

●99年09月10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至金石律師事務所針對大寮國中案件與律師交換意見。

●99年09月10日,大寮國中相關人員至高雄縣教師會了解有關大寮國中事件發展情形。

●99年09月16日,大寮國中數十名家長、教師持連署書至縣民時間陳情,要求縣府【撤換大寮國中校長李水勝】。

●99年09月16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收到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李水勝校長控告妨礙名譽案件之續查傳票。(為股99年度偵續字第412號)

●99年09月16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至吳剛魁律師事務所針對大寮國中案件與律師交換意見。

●99年09月17日,自由時報報導【大寮國中家長 要求撤換校長】。

●99年09月17日,聯合報報導【校長整天忙告人家長盼撤換】。

●99年09月21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收到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李水勝校長控告侮辱公署案件之傳票。(雨股99年度偵字第29446號、雨股99年度偵字第30329號)。

●99年09月23日,高雄縣政府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研議大寮國中之中山工商補助款流向訓導主任╳╳╳私人帳戶及校長李水勝核准挪用慈輝班專款專用經費懲處案,會中決定本案「再議」。

●99年09月28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大寮國中校長李水勝至高雄地方法院出庭應訊(侮辱公署案~雨股99年度偵字第29446號、雨股99年度偵字第30329號)。

●99年09月30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大寮國中校長李水勝至高雄地方法院出庭應訊(續查妨礙名譽案件)。(為股99年度偵續字第412號)

●99年09月30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至吳剛魁律師事務所針對大寮國中案件與律師交換意見。

●99年10月04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至吳剛魁律師事務所針對大寮國中案件與律師交換意見。

●99年10月05日,高雄縣政府「再次」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研議大寮國中之中山工商補助款流向訓導主任╳╳╳私人帳戶及校長李水勝核准挪用慈輝班專款專用經費懲處案,因縣府成績考核委員出席人數問題無法決議。

●99年10月06日,高雄縣政府發函大寮國中要求再議李水勝校長逕予考核弊案檢舉人98學年度「四條二款」案。

●99年10月12日,高雄縣政府「第三次」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研議大寮國中之中山工商補助款流向訓導主任╳╳╳私人帳戶及校長李水勝核准挪用慈輝班專款專用經費懲處案。李水勝校長部分,縣府成績考核委員會以李水勝校長未親自列席說明為由沒有作成任何決議;╳╳╳主任部分決議記過乙次。

●99年10月14日,大寮國中召開弊案檢舉人98學年度成績考核再議案,會中決議檢舉人98學年度成績考核「四條一款」。

●99年10月15日,高雄縣政府「第四次」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研議大寮國中之中山工商補助款流向訓導主任╳╳╳私人帳戶及校長李水勝核准挪用慈輝班專款專用經費懲處案之李水勝校長部分,縣府再次因成績考核委員出席人數問題無法作成決議。

●99年10月15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至吳剛魁律師事務所針對大寮國中案件與律師交換意見。

●99年10月15日,吳剛魁律師接受高雄縣教師會委託,正式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遞出告發狀,告發大寮國中相關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

●99年10月19日,高雄縣政府「第五次」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研議大寮國中之中山工商補助款流向訓導主任╳╳╳私人帳戶及校長李水勝核准挪用慈輝班專款專用經費懲處案,李水勝校長部分決議記過乙次

●99年10月27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針對高雄縣教師會告發大寮國中相關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發出證人通知。(高雄縣教師會控告大寮國中相關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張股99年度他字第4677號貪污治罪條例案件)

●99年10月28日,高雄縣政府人事室發佈命令: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因核可慈輝班伙食供排球隊使用違反教育部專款專用補助之規定、排球隊補助款未入公庫之監督不周,懲處【記過一次】。

●99年11月08日,高雄縣政府召開各級學校98年度成績考核委員會,討論大寮國中校長李水勝【再次】逕予考核弊案檢舉人「四條二款」案

●99年11月08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大寮國中校長李水勝、主任╳╳╳至高雄地方法院出庭應訊(高雄縣教師會控告大寮國中相關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張股99年度他字第4677號貪污治罪條例案件)。

●99年11月09日,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收到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李水勝校長控告妨礙名譽續查案件之不起訴處分書。(為股99年度偵續字第412號)

●99年11月11日,高雄縣政府召開審議小組會議,討論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是否適任校長乙職。

●99年11月12日,高雄縣政府人事室發佈命令:解除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職務。(12月1日起生效)

●99年11月16日,高雄縣教師會發函高雄縣政府、監察院、教育部、銓敘部、高雄市政府:檢送大寮國中被告相關人員「刑事告發狀影本乙份」。

●99年11月16日,大寮國中收到高雄縣政府人事命令公文:解除大寮國中【李水勝】之校長職務(12月1日起生效)。

●99年11月17日,聯合報報導【高縣大寮國中校長申誡記過解職】。

●99年11月17日,自由時報報導【大寮國中校長 下月起解除職務】。

●99年11月17日,李水勝校長針對大寮國中事件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據大寮國中相關人員轉述:李水勝校長於會中仍表明必須給予弊案檢舉人98年度成績考核「四條二款」。

●99年11月18日,高雄縣教師會總幹事廖建中陪同大寮國中弊案檢舉人等相關人員,前往縣民時間陳情有關李水勝違反公平正義原則、罔顧會議決議,逕予考核弊案檢舉人98年度成績考核「四條二款」案。

●99年11月19日,銓敘部發函教育部,請教育部依權責併案卓處高雄縣教師會告發大寮國中相關人員涉貪污治罪條例乙案。

●99年11月22日,高雄縣教師會傳真告發大寮國中相關人員涉貪污治罪條例乙案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開庭通知」給高雄縣政府教育處及人事室(傳真時間15:23)。

●99年11月24日,大寮國中針對高雄縣政府退回校長李水勝逕予╳╳╳主任【申誡一次】懲處案,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會中依然決議懲處╳╳╳主任【記過一次】。



●行政處分和司法偵查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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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轉刊:零體罰害死台灣人


我贊成國小生可由專任輔導人員負責扁屁股。

------------(以下轉載)





人權是建立在人與人互相尊重上,而非單一族群獨享,當個人的人權侵犯到他人的人權時,就不是個人的人權問題而已,



雖然立法出發點是對的,但是執行方法及相關的配套錯了,那做出來的結果就會不是我們所想要的。



作者  beliarken (永遠18歲海姐姐)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 [轉錄]零體罰害死台灣人(轉錄)



其實,台灣目前不能算是零體罰……

如果,台灣能像外國一樣真正落實零體罰,

老師們也很高興呀........

台灣目前所推行的 ,根本不是零體罰,

而是『無法無天、養虎遺患、率獸食人』

台灣目前的教育政策不只是畸形,根本是異形!

畸形沒關係,只是看起來怪怪,於人無損,

異形卻大有問題!它是會殺人,是會破壞社會根本,製造動亂未來的怪獸。

而目前台灣教育正在複製無限的怪獸,

我相信絕大部分的國中小教師都在自己的身邊看到目前有多少恐怖的事情發生……



你聽過有國小六年級的男生因為看一個四年級智障男生不順眼, 就把他衣服脫光,叫他趴在地上學狗叫,叫他肛門夾根樹枝當尾巴, 張嘴舔他的腳踏車車輪, 然後再叫一堆女生來圍觀,吐口水在他身上嗎?

你聽過有國中二年級的男生三個人直接闖到人家客廳輪姦一個五年級女生嗎?

你聽過有五年級女生在老師的茶杯裡面下藥,要讓老師流產嗎?

你知道有小孩因為跟同學爭吵,拿美工刀砍人一刀然後嗆聲: 『大不了我賠他醫藥費嘛!!!』

很多事情,社會大眾不會知道,因為,我們的新聞是被選擇過的,

如果把現在的少年犯罪率、未婚生子率和城鄉學業能力差距數據貨真價實的拿出來,

社會大眾會真正瞭解,什麼叫做真正的恐慌!

在20年前,這些是特例,但在20年後,這些特例卻在日漸繁衍,快要變成日常!

當一個孩子不會因自己的錯事受到代價,

當一個社會只會保護惡人的權利時,

怪物就會開始成長。



台灣人習慣言必稱國外,

那我們就拿外國的零體罰來談談,

照台灣人X的標準,全世界都是體罰的罪惡之國!都是殘害天使兒童的邪惡成人!

我們來看現在最夯的芬蘭好了,

芬蘭確實制定零體罰,但是他們怎麼處理孩子?

天下雜誌的『芬蘭教育』這本書提到:

『學校最常見的處罰方式為放學後留在教室裡罰坐,反省不當行為或補寫功課, 如果有學生危及其他學童安全或嚴重影響教學,則可面臨最長三個月的停學處分。』

零體罰,可以呀∼∼∼我們照芬蘭規矩來做。

可是不行,台灣人X集團會說:『反省行為是思想箝制!留校罰坐是限制人身自由!違反憲法!!停學是教師規避教育責任!!這學校和老師統統該死呀!!』

OK,那我們知道了,芬蘭,在台灣人X集團的眼中是該死的罪惡之國。



那我們看紐西蘭,

紐西蘭不扁小孩,也是零體罰國家唷, 那我們照紐西蘭的規矩來做事吧。 紐西蘭處罰學生的方法通常有

1.社區服務撿垃圾(處罰小孩身心,造成痛苦)

2.假日穿制服到學校進行校園服務(思想箝制,威權再現)

3.罰寫作業(這是體罰體罰體罰!!無意義的抄寫!!)

4.環境清掃(體罰體罰體罰-----------應該解聘這個教師!!!!)

5.停學(剝奪孩子教育權利!教育部長下台!!)

OK,那我們知道了,紐西蘭,在台灣人X集團的眼中也是該死的罪惡之國。

連最文明最進步的芬蘭和紐西蘭都在這樣傷害學生了,

我們還要談有貴族公學和私立學院的英國嗎?

我們要談從小訓練文法和禮儀教育的法國嗎?

我們要談規矩嚴謹的德國奧地利嗎?

我們要談設有懲戒室的美國嗎?

我們要談比台灣更瘋狂更有錢的日本嗎?

我們要談現在超越台灣的南韓嗎?

我們要談鞭刑的新加坡嗎?

我們要談商業之都香港嗎?

在世界的洪流裡,只有台灣人X依然堅持真正教育大愛

不罵、不站、不打、不關、不罰、不做事。

台灣有人X,我該說啥呢?



零體罰很好,但是,世界各國都有取代體罰的懲戒策略,

為甚麼大家都要忽略這件事情?

而只會要求老師要愛!要宣導!要溝通!!

若一切只要用心靈就能解決,全世界的人早就得道成佛了!!



還有一個數據,這是澳洲雪梨晨鋒報(雪梨最大報)的報導

『國際數學與科學教育趨勢研究(Trendof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Study)對全世界大約40個國家的學校進行了調查,澳洲小學生受到欺凌的比例,比國際平均值高約50%,是全世界小學生受欺凌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接受抽樣調查的36個國家的4年級學生中,只有科威特、卡達、台灣和紐西蘭的調查結果不及澳洲。』

『澳洲的維克多利亞州警方資料也顯示,數百起嚴重犯罪案件是由年齡不到9歲的孩子犯下 的。這些案件包括性侵犯、搶劫和縱火。據警方透露,一些年紀輕輕的孩子甚至還涉及非法擁有和使用毒品、偷竊汽車、擅闖民宅。』

這就是零體罰的人間仙境,紐西蘭、澳洲、台灣。

如果,這是我們教育所追求的最終人權人本景象,我也只能講天祐台灣。

因為,我已經看到許多令我發毛的怪獸正在成長。



零體罰,很好,但是台灣,根本不是零體罰,而是瘋狂! PS:在外國人眼中,停學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他不是讓孩子放假在家打混,而是家長需一人向公司請假陪孩子反省改錯 而損失的金錢與薪水或因時常請假而被資遣,當然是家長自己承擔,因為,那是你的小孩,在他無行為能力之前,你需要對你的小孩負責,若你不請假,放小孩一人在家,那麼社會局會介入暫時剝奪親權, 因為你沒有盡到父母責任,同時還會吃上官司。

這才是真正的教育,而非像台灣現在這樣,老師毫無權力,卻有無限義務!!而家長就放任責任專出一張嘴。



零體罰,很好,我們老師雙手贊成。如果真的按照,外國那『先進』的『人本教育』政策和優良的『人權處罰』措施,我想,先哭的應該不是老師,而是家長。



【板主曰】

人本集團,我想出發點是愛

但是懲處也是愛的一種,小孩如果犯錯反而有糖果

我想這裡的愛不是愛,而是下半輩子的悔恨

(對孩子及父母而言都是)

許多朋友正在小學教書

(在幾乎不能打不能罵不能管教的環境下,只能放任孩子我行我素的真實情況

甚至會被小學生恐嚇!!這世代真的是變了∼)



幫助我們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

如果你願意看見一個新的世代∼



祈求平安不如練習心安。平安生活,由你自己來創造!

前途未卜,如何面對?紛亂的社會,如何自處?

只要心安,就有平安──這就是「求平安」的根本之道。




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收甚麼錢?看收錢無罪的阿扁


張三在麵攤吃麵,先點了陽春麵,但很快又改成了餛飩麵,麵送來後,張三飽餐了一頓,老闆來向他收錢。


張三:「收什麼錢?」


老闆:「麵的錢啊!」


「什麼麵的錢?」


「就餛飩麵的錢啊?」


「什麼餛飩麵的錢?餛飩麵我是用陽春麵換來的欸?」


「那我收陽春麵的錢。」


「收什麼陽春麵的錢?我又沒吃陽春麵。」


 


你比較下面的新聞:


阿扁 和 太太阿珍收了別人好幾的錢,也影響、改變了某些國家重大金融政策(二次金改)

但審判長周占春等組成的合議庭認為,憲法沒有列舉規定「金融」是總統的職權,

所以總統拿錢並沒有違法
(頂多是道德問題)



公務員們今後是不是也可以援用這個例子說:太太可以收紅包,因為太太不是公務員,也沒有職權?


 


結論:有東西在你的肚子裡就該付錢。



(引用改編自99-11-11中國時報)


扁家收錢竟無罪 庶民看得霧煞煞



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公務員的法律素養太差


學生下個單元社會要教的是法治
看了一下內容頓覺很心酸
在上位者帶頭違法就在我們的周圍


檢察官起訴書】前中平國小校長吳鳳橤遭提起公訴--「加重誹謗罪嫌」


 


三年前,當時任職於中平國小校長吳鳳橤,在9613日上午10時,散發近百封「公開信」給所有該校同仁,內容故意醜化、抹黑該校教師會理事長,經提起刑事告訴,歷經三次再議成功,第四次審理,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認為吳鳳橤校長係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嫌:因與該校教師會理事長就學童教育、教師權益等理念不同而意見紛歧,竟基於意圖散佈於眾之犯意,散發公開書信與校內不特定教職員工,內容提及「身為教師以下犯上,不足為學生表率」、「以不正確的理論混淆視聽,煽動、蠱惑部分教師,造成學校分裂」及「有以下犯上之行徑,不足為教師楷模」等不實內容,足以毀損該師之名譽。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被   告  吳鳳橤  女  54歲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前經本屬為不起訴處分,告訴人聲請再議,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發回續行偵查,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     吳鳳橤前為桃園縣中壢市過嶺里1鄰1號桃園縣中壢市中平國民小學(下稱中平國小)校長,陳○○係該校教師兼93、94學年度教師會理事長。吳鳳橤因與陳○○就學童教育、教師權益等理念不同而意見紛歧,竟基於意圖散佈於眾之犯意,於民國96年1月3日上午10時許,在該校教師辦公室內,散發公開書信與校內不特定教職員工,內容提及陳○○「93.9.10下午2:00陳○○老師率領十多位教師至校長室,提出9項問題,要校長三思…陳師以『如果今天校長不給我們任何交代的話,很多人再等我消息,後果自行負責!』語氣有脅迫長官之嫌」、「95.11.24及95.12.14於全校教職員工晨會中公開發言有公然侮辱、誣告長官之言行」、「95.12.14上午八時教師晨會,陳○○老師…手持麥克風(態度踞傲)向全校教師高分貝說:是我!我要告校長!…身為教師以下犯上,不足位學生表率」、「陳師不斷以不正確的理論混淆視聽,煽動、蠱惑部分教師,造成學校分裂」及「有以下犯上之行徑,不足為教師楷模,應予以懲處」等不實內容,足以毀損陳○○之名譽。
 


二、案經陳○○告訴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
  (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嫌。

   (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所犯法條:刑法第310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難得知足


如果不是為了錢,怎會這些氛圍?
如果我僅僅需要餵飽自己的肚子,不要生個大病,我又為什麼需要大錢?

又見到那麼嚴厲無情的臉神
聽到冷漠恐怖的問句
我就回答我身邊沒錢了(問我存款究竟還有多少)
就是股票(到底怎麼用的)

他聽到我接房客仲剛的電話
有關賣掉房子
為什麼要賣
一連串他心頭很怒的疑問

我好不容易放下一件又一件的煩惱
剎那聚在一起
心中彷彿有個很冷的地窖
很深 很沉

我說
我知道我做了很多錯誤的事
我很糟糕

然後
我繼續看我的PPS的唐頓莊園
慢慢回復平靜
我是視死如歸在準備著的呢
沒道理自己繼續對自己否認

在小小一方心田裡
我可是很平靜  很快樂  很知足
只是冷不防那種驚嚇突然切入
我還是要為自己活
我認為沒啥了不起
人家不是說麼:生不帶來 死不帶去

只是可惜
他經常就這樣剝奪我的快樂
在他的陰影下
我有好多重重疊疊的陰影在過去
我不想再躺進去

孩子們
我愛你們
記得媽媽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她是嘉義市永遠的罪人


 





嘉義市政中心北棟大樓預定地上尚存的舊市府廳舍,昨天動工拆除。


記者陳永順/攝影








搶救8年… 嘉義郡役所拆了





【聯合報記者陳永順/嘉義報導】2010-10-28



嘉義市尚未拆除的舊市府廳舍,是民間團體要求保存的「嘉義郡役所」舊跡,在文建會公告暫定古蹟失效後,市府著手改建為北棟大樓,昨天動工拆除,但保留原中庭12支羅馬柱;多年爭取保留的桃山人文館長林瑞霞指責市府作法,將留下拆除百年建築汙名。 


市府指出,市政中心約8年前規劃為南北棟大樓,南棟大樓民國94年啟用,民間團體則要求保存北棟預定地上原稱為「嘉義郡役所」的舊市府廳舍,興建工程暫緩。 


市府行政處長陳光興表示,舊市府廳舍多次邀專家學者評估,且市議會也在9610月決議全部拆除。文建會去年5月公告舊市府廳舍為暫定古蹟,市府今年2月召開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審議,決議不指定為古蹟,文建會3月公告暫定古蹟失效,市府照原規劃展開北棟大樓興建工程。

 



林瑞霞指出,本案從92年起搶救到拆除的最後一刻,民間從未放棄,循行政體系訴願,也向監察院陳情,並提行政訴訟,市府審議委員會「球員兼裁判」,將留下拆除百年建築的汙名。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

為考試準備才叫做讀書?


 教學後確實需要評量,才知道學生的學習狀況。
學生做做測驗,才能發現哪裡沒有深入學會。
但是以升學考試逼迫學生讀書,算不算教育制度暴力?











不考試不讀書? 全家盟:教長太小看孩子了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在多元入學工作檢討會,對取消基測孩子可能不讀書感到憂慮,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認為「太小看孩子了」,吳清基是好意,但政策執行者講出這樣的話,「讓人更憂慮。」

全教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表示,取消基測後,「會有轉型期」,有些學生不考就不讀,但現行升學制度下,也有大半學生對考試相當疲乏,無心學習,用考試逼學生念書根本不對,「全部學習壓力來自考試並不正常」。

詹政道說,即使實施十二年國教,進入明星學校仍要靠基測,基測不會取消,免試入學要讓學生有學習動機和壓力,要靠課程內容、教學和學校專業人力等的配套,讓學生探索性向,發展潛能,為自我學習、將來走哪條路而努力,這是大工程,就看政府有沒有決心要做。

謝國清說,吳清基沒有正面去想實施十二年國教積極意義,只憂慮學生會因不考試就不念書,雖是好意,政策執行者這樣的發言,並不妥當,會讓人更憂慮。

謝國清強調,很多學生不是為考試才念書,吳清基這番話「太小看孩子了」,他認為,這就跟之前以為解除髮禁會有禍害,其實解禁後並沒怎樣,不需憂慮。

政大教育系教授秦夢群則指出,台灣現行制度下,學生養成為考試讀書的習慣,吳清基的談話,有一定立論點,某種程度來說是正確的;不過,如果取消基測卻沒配套,「也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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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沒有基測的時代… 教學正常



【聯合報╱吳政達/政大教育學院副院長(北縣板橋)】


我國將邁入十二年國教的同時,關於國中升高中階段的入學考試—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是否仍要辦理?是到了值得檢討的時機。昨日教育部長於九十九學年度全國高中職五專多元入學工作檢討會時表示:如果沒有基測的時代來臨,孩子不讀書怎麼辦?


這問題首先要討論的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結束是高中?還是國中?一般歐陸國家多數在義務教育階段結束前,會舉辦檢視學生學力的考試,如法國Bac、德國Abitur、奧地利Matura等高中畢業會考制度,其特點為將會考與入學考試合一。倘若實施十二年國教是既定政策,在義務教育階段中途,並無入學考試的需要,故舉辦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中的入學功能便不復存在。


接著需要討論的便是,國中升高中階段是否需要檢視學力?根據鄰國日本的經驗,學力低落成為該國中小學教育改革的重點,因此採取全國學力調查成為必要的政策作為。換言之,取消具備入學考試功能的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取而代之應該進行各教育階段的學力調查,以確保國家教育的品質監控。


基本學力調查的重點,應該是瞭解學童對於授業內容有哪些無法融會貫通,進而有必要強調教學的革新,包括按照學生學習的成熟度採取個別教學、提高教學法與適性教材研發等。擺脫傳統基本學力測驗的缺失,包括:僅檢視其最終學習成果,測驗分數僅作為升學依據,完全不注重學生在學習過程已經發生的學習問題以及在學習階段該採取的補救措施等。


國人視考試測驗為毒蛇猛獸,是基於測驗總是帶來排名與比較的經驗,同時也將考試視為讀書的唯一動力,這也是反映出部長的憂心之處。


沒有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不代表學習的過程沒有評量,統一性的紙筆測驗不應該是確保教育品質的唯一手段。當學習評量回歸其診斷的功能,考試成為檢視學習成果的工具,而不是學習的目的。學生將學習本身視為目的,而不是為考試而學習。


反之,如果學生因為不考基本學力測驗而不願意讀書,應該檢討的是教育制度為何在實施十二年國教後,仍舊存在為考試而念書的價值觀?為何無法養成學生學習的正確觀念?而不是檢討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的存廢。如果教育仍無法擺脫考試引導教學甚至學習的宿命,那實施十二年國教政策的美意,豈不前功盡棄。


沒有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的時代,將帶來教學正常化的契機,將學習視為過程,建立標準參照的測驗觀點,重視個人是否已經具備課程標準要求的學力,進而提升整體教育品質。


【2010/10/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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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攀登玉山的迷思


我在阿里山工作的時候...



接近玉山頂的休息處~排雲山莊,本來是歸林務局管的,因為早期的山莊是森林裡的巡山員重要的歇腳處。

自從玉山國家公園成立後,觀光資源歸其管理,登山客要向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玉管處)申請入山許可,但要另向林務局阿里山工作站申請排雲山莊的住宿床位。

玉管處挟其龐大預算資源,早想將排雲山莊歸己所有,優點是:登山作業流程簡化;有財力可以大興土木。

遠在台北市上班的上級林業人員始終不肯放手,就近的嘉義林管處及現場林業人員巴不得早點丟掉這個吃力不討好的業務。



玉管處多有財力呢?

有關玉管處的業務範圍,以前在林務局轄內時就是嘉義林管處的1~2基層人員承辦。涵蓋資源調查、保育(動植物),遊樂(觀光)。不管範圍從嘉義南投大到高雄屏東。現在看看玉管處的規模,就說承辦人員吧,可豈止數百倍呢!

玉管處在現場蓋出來的建物,有用金錢堆出的氣質。

玉管處的森林警察和巡山員在山林中出入是乘坐吉普車的。

林務局工作人員仍然負責了全台灣的森林經營與保護,所以國家公園內的森林火災仍以林務局為主要滅火部隊。他們的代步工具是摩托車。(腳排檔的)



我在阿里山工作的時候

駐守排雲山莊人員最感到不公平的

就是

天冷時他們要步行過去另一個山頭,氣象局北峰觀測所,去借用那裏洗個熱水澡。因為更早前曾向國家公園申請建蓋排雲山莊設太陽能板(建築歸他們管),以影響生態被否決。



排雲管理之難處除了冬天的水管會爆裂、儲水槽量能不足、廁所清潔維護不易(缺水),瓦斯桶也要雇用原住民背著上山下山。因為預算關係,就常聽說空瓦斯桶就丟棄在山裡。



曾有立委蔡同榮建議應興建五星級的排雲山莊被罵臭頭。

現在玉管處自己核准自己增建二樓?回顧歷史,令人唏噓!



排雲山莊的腹地非常的小,屋子背面就幾乎緊緊貼著大山。

露營客利用山莊前有限的空地,最外圍的基地有時還會崩塌掉一點。

因為方便,阿貓阿狗都來挑戰

登山團體雇用原住民背來比烤肉還要多的蔬果肉類等,吃剩的廚餘就近傾到在側邊山谷中。



玉管處大力改善登玉山沿線步道,引進漂亮的扶手木橋及鐵管橋,登山變成除了出一些體力外的輕便。只剩下玉山登頂的碎石坡稍微有挑戰性。

猶記得當年在隊伍中殿後到達風口(登頂口),霧茫茫中,但聽得上頭有同伴的談話聲漸遠,兩旁的鐵鍊扶手,被冰成了拳頭粗的大冰棒,考量掉下去沒人知道的風險,仍然鼓起勇氣上了那唯一的一次,再也不去了。我手腳並用匍匐前進,因為風大得只有向它屈服。







劉克襄:攀登玉山的迷思

 































九月起,玉山下的排雲山莊暫時關閉,進行內部的改建。原本的通舖,將改建為二層樓,變為一百六十人可以就寢的空間。


接近三千四百公尺的高山,又是地質敏感的環境,是否適宜加蓋樓層?加蓋後能否融入周遭自然?難免引人疑慮。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對外說明,山莊的未來會以綠建築的思維,符合環保的精神再現。


話雖說得周延,山友還是擔憂,不少生態學者更感不安。畢竟國家公園常讓人抱怨,只會建設不會保育。更沒人敢保證,整建過程能否避免對周遭環境的衝擊。


但玉管處自有其考量,玉山如今在國際知名度大增,為了因應海內外登山客的到來,除了思考登山的總量管制,提供良好的登山步道,他們還是得改善住宿空間,畢竟這是登台灣高山的門面。


玉山會成為明星地標,當然有其地理和歷史因素。前些時,政府和民間都在鼓勵網路票選玉山,想要把它推上世界新七大景。但恕我直言,經常觀山者皆知,地球上有諸多雄偉或綺麗或奇險的山頭,玉山除了是東亞第一高峰,對台灣的生態地理有其指標意義,另立新意都嫌勉強。這種追求什麼七大、十大的,怎麼看都是觀光宣傳,或者是意識形態作祟。


除了票選玉山,攀登玉山的行徑也不斷地被昇華。好像身為台灣人一定得爬玉山。鼓舞國人攀登首峰不能說不好,或許也有其凝聚土地認同的意義,但再怎樣愛鄉土,應該都有其階段性的功能。風氣一過,就該思考更深層的內涵。


明星地標的認同,應該延伸為對土地的友善,以及擴大森林保護的認知,而不是一味地思考如何擴大觀光旅遊的效益,繼續增加它不該有的負荷。


嚴肅觀之,改建排雲,總讓人憂疑,通往玉山的步道會更加暢通,更加方便遊客下榻。玉山若是一個精神地標,若是神聖如母親的山頭,其實不該再鼓勵大家前往。反而是應宣導,更嚴格限制攀爬人數。讓一個長期被踩踏的山頭,獲得更多休息。


現今登玉山的情形又如何呢?目前排雲山莊可住八十多人,加上露營在外的有三四十人。多數人會摸黑爬上山頂,等待日出那一剎的滿足。


他們登頂後再逐一爬下。早上的玉山頂峰常如西門町的熱鬧和擁擠。一個地質脆弱,時有岩塊剝落的山頭,就這樣遭到很多人來去的衝擊。最近即如此,我們能想像,新的排雲山莊整修住更多人時,玉山頂會是怎樣情形?


國家公園接近十座了。數量愈來愈多,若仍停留在興建公共工程是否便民考量,只是凸顯我們的自然保育還是淺碟子思維。而這一連串的玉山認知與宣傳,從票選玉山,攀爬玉山到山莊整建,嚴格說來都是朝國民旅遊的面向思考,環境優先擺一邊。


好的登山環境是保持自然原始,並非提供登山者良好的住宿環境。我們對玉山如此看待,只是把它當作稀有的台灣黑熊,卻要飼養在動物園觀賞,不是留在原始森林。現在的玉山彷彿是這樣被關著的。玉山若如是,遑論其它山林了。


(作者為自然生態作家)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學校行政符合兩公約? 唉!




教育部要檢視學校內的法規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原則上我會認為
教育部不過就是做做樣子,學校可是很會配合應付的。
唉!都是讓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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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1教育桃源電子報】


教育部篩選忠福國小等14所學校,檢視校內法規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


 


為落實人權並使師生能直接感受,教育部篩選14所學校,請其進行校內法規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內涵之全面檢視,其中桃園縣中壢市忠福國民小學名列其中。


 


要提起忠福國小,是因為校長為羅振權,而羅振權校長到忠福國小之前原服務於瑞塘國小,瑞塘國小校務會議由「全體制」遭校長片面變更為「代表制」案之爭議乃起始於羅振權校長。


 


97年瑞塘國小教師50人(佔全體教師7成7)之連署, 以集體民主方式向羅振權校長表達「全體教師參與」校務會議之意志,而羅校長仍然強勢剝奪全體教師參與的「全體制」校務會議,造成後續一連串的爭議與紛擾,現在羅振權校長到忠福國小, 根據忠福國小老師向本會反應,羅振權校長也想移植瑞塘國小那一套,企圖片面變更校務會議的全體制為代表制!


 


據了解,忠福國小的老師在收集相關法令後,在教師晨會中力爭,目前是讓羅振權校長「暫時」不提代表制!


 


現在,如同羅德水老師於立報教育論壇所寫之「人權校園是所有教育人員的責任」(如後附),校園人權是不會從天上掉下來---教師要努力,校長素質要提升!


 


我們樂見教育部挑了這麼一個「有可看性」的學校,更期待經過檢視之後,該校更有人權!


 


以下檢附相關資料:


 


●●忠福國小校長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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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忠福國小)


校長 羅振權先生
經歷
桃園縣復興鄉介壽國民小學校長
桃園縣楊梅鎮瑞塘國民小學校長
現任桃園縣中壢市忠福國民小學校長(98年8月1日就任)


 


 


●●教育部篩選14所學校,請其進行校內法規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內涵之全面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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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權於校園中真實地被感受~教育部輔導學校依人權「兩公約」檢視其校內法規及行政措施辦理現況
資料來源:教育部訓委會


分類 綜合類
單位聯絡人 陳雅筑
發布日期 99-09-25
聯絡電話 (02)7736-7803
電子信箱 mollymeg@mail.moe.gov.tw

 


為使人權不再抽象而是具體地於校園中使師生直接感受,教育部特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之意旨,就國小至大專校院先行篩選14所學校,請其進行校內法規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內涵之全面檢視,協助學校更進一步締造人權校園,並作為後續推廣各級學校建立檢核機制之前導示範。
  這一項檢視作業教育部規劃之參考實施流程,首先請學校擇選檢視者或組成檢視小組據以執行;第二步則請檢視者或檢視小組與相關人員等需具備了解「兩公約」內涵之相關知能;第三步則請學校依教育部篩選「兩公約」內與教育權責機關有關條文,分別依「校內法規」及「行政措施」進行檢核,檢視是否符合條文精神;第四步就檢視結果觀之,如校內法規或行政措施有任一不符合「兩公約」條文意旨者,則須明列「因應或改善方式」,後續亦須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辦理。
  檢視作業由14所學校優先執行,屬國民教育階段者為:臺北縣立自強國民中學、臺中縣立大雅國民中學、高雄市立苓雅國民中學、桃園縣中壢市忠福國民小學、苗栗縣三義鄉建中國民小學、彰化縣秀水鄉秀水國民小學等6校;屬後期中等教育階段者有: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女中、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等3校;屬大專校院者則為:國立海洋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開南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南亞技術學院等5校。教育部已於99年8月10日邀集前述學校召開檢視作業說明會,並請學校於99年11月11日前完成相關檢視並將檢討清冊報送教育部。
  教育部表示,待14所學校完成檢視作業,將就實施成效研議修訂以作為後續推廣各級學校建立校內法規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之檢核機制,俾利「兩公約」內涵扎根於校園,並促進人權校園之實質精進地實現!


 


●●立報教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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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99.10.06
教育論壇:人權校園是所有教育人員的責任
■羅德水

自《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於去年12月10日生效以來,轉眼之間即將屆滿一年。日前教育部宣布,為使人權不再抽象,而是具體地於校園中使師生直接感受,特依《兩公約》之意旨,就國小至大專校院先行篩選14所學校示範學校,進行校內法規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內涵之全面檢視,以協助學校更進一步締造人權校園,並作為後續推廣各級學校建立檢核機制之前導示範。


■為落實《兩公約》精神,教育部篩選14所示範學校,檢視校內法規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內涵,以協助學校更進一步締造人權校園。圖為2008年6月,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等人權團體舉辦的「國際青少年人權高峰會」上,在場參加的小朋友們宣誓成為兒權大使,將為落實世界人權宣言理想盡一份心力。(圖文/郭晉瑋)


從教師開始推動
幾位參與示範的國中小學校長,受訪時咸認:要推動人權校園,最重要的就是要讓教師先有人權素養,透過教師身教,才能以理服人,讓學生學習。

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觀諸教育部前揭作為,顯然也認同校園人權應予保障,此處比較值得討論的是,校園人權應該由誰來落實?又該如何落實?依目前方案,教育體系是否可能在明年12月10日前完成相關法令與行政措施之修定與改進?

基本上,建構人權校園,除了法制面應通盤檢視外,人的因素尤其不能忽略。我們完全認同示範學校校長所指教的,教師必須具備人權素養,方能引領學生認識基本人權概念,教師應該怎麼做呢?

要言之,除了以專業知能輔導管教學生、維護學生受教權外,教師更應積極參與校園公共事務、勇敢提出建言,特別針對校內各重要章則是否有牴觸《兩公約》者,主動提出修正建議,以身作則鼓勵學生獨立思考、參與公共事務。

速立各項人權法案
話說回來,落實校園人權,絕非僅僅只是教師單方面的責任,教育官員與校長除了要求教師應有人權素養外,顯然還有更為要緊的任務。

以官員為例,應該看到,比起個別不適任教師對學生受教權之侵犯,行政首長以一己之私執意推動之錯誤教育政策,影響層面尤為深遠全面,要建構人權校園,教育官員豈可一方面要求教師,一方面卻又對違反教育專業的錯誤政策視而不見?

此外,教育部除要求各級學校全面檢視校內法規及行政措施是否牴觸《兩公約》外,似更應率先檢討各級教育主管機關之法規與行政措施,顯而易見者,如甫通過之《工會法》對教育人員勞動三權之歧視與差別待遇,以及刻正在進行修法的《教育基本法》、《教師法》與《大學法》,對教師申訴與教師組織參與法定組織的不當剝奪,均有必要儘速提出補救措施,否則通令各級學校檢討的正當性何在?

校長更應以理服人
最後,以學校校長為例,校長當然應該要求教師具備正確人權概念,然而,對於基本人權的理解,似乎未必與職位成正比,無可諱言,或受限於養成教育之不足,或由於自身對受雇者勞動基本權的誤解與偏見,迄今為止,確實尚有不少校長視教師工會如洪水猛獸,甚至視鼓吹組織教師工會的教師如寇讎,以這樣的人權水平,卻又要求教師應具備人權素養,又該如何以理服人?

即便不談教師工會的爭議,做為一校之長,校長亦應自問,自身是否具備基本法律素養?是否認識重要教育法規?是否可以獨力主持會議?是否願意傾聽不同意見?是否敢於抗拒非教育專業的外力干預?凡此種種,重要性恐怕都不亞於要求教師具備人權素養。
是的,落實校園人權不應淪為口號,建構一個尊重學生、家長與教師的人權校園,確實是所有教育人員共同的責任。(教師)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來找排列的規則性







因為即將上的數學單元「數與量」

就是希望小朋友能找出系列物件的規則性

所以先來一節遊戲競賽

線上互動找出圖形排列的規則性

所有參加的小朋友都很勇敢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校務會議葵花寶典~實境模擬








我班天兵與天師






天兵真是可愛極了
天兵中有三名在這次小考中100分
就是更得意古錐這般這般了

天兵中四位參加了社團手工藝班
大獲指導老師好評:認真熱情
且是唯四的男生喔

大家多給所有天兵鼓鼓掌吧

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

吳季光效應--尊重孩子興趣


與願意用心的小朋友分享:

「吳季剛效應」尊重孩子興趣 跳脫性別框架



國語日報記者/綜合報導

 被稱為時尚界的「臺灣之光」,華裔服裝設計師吳季剛昨天晉見總統馬英九,對於自己的作品受到美國第一夫人蜜雪兒喜愛,感到十分榮幸。吳季剛更感謝媽媽,從他五歲起就支持他學習設計,「我從小喜歡替娃娃設計衣服,但媽媽從不覺得奇怪,反而為我買服裝雜誌。」有媽媽的鼓勵,才得以在國際上發光發熱。

 除了吳季剛和知名設計師古又文,昨天為臺灣自創芭比娃娃「美寧姑娘」設計花朵圖形和特殊手工繡縫服飾的林國基,都顛覆了傳統刻板印象,喜歡拿針線勝過操控機械。國科會性別與科技專案計畫總策畫人吳嘉麗說:「教師、家長應該要敞開心胸,接受新世代兒童!」

 雖然現今性別議題的討論增多,但吳嘉麗認為,仍有許多家長對男孩、女孩興趣取向有傳統看法。兒童可塑性高,家長如果能讓孩子隨著興趣自由發展,往往有驚喜表現。她也認為,教師需要再接受性別平等教育,才有能力發掘孩子隱藏於外表下的才能,成為每個孩子的「伯樂」。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郭麗安則認為,吳季剛的故事適合編入教材,提醒師長,與其壓抑孩子的志趣,不如成全孩子。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臺灣性別平等教育觀念不足,教師對於不符合性別刻板印象的孩子,缺乏言語或態度上的支持,如同紀錄片《玫瑰少年》的「葉永鋕」事件,愛織毛線的他,因為肢體語言較女性化而被欺負,但教師忽略教導孩子尊重不同特質,最後造成悲劇。

 高雄市中正國小六年級李玉如說,不應該用異樣眼光看待喜歡設計服裝的男生,因為他們說不定能像吳季剛一樣傑出。

 臺北縣頭前國小教師李茜茜曾以繪本《威廉的洋娃娃》進行性別平等教學,學生看到故事中的男孩因為喜歡洋娃娃而引起家庭紛爭,都很有共鳴。有男生表示想當護理師,也有女生說未來要當機師。

 她認為,親師應打破性別傳統觀念,只要能在專業的工作領域展現才華,男生和女生都一樣平等。

國中生畫和平世界第一 獲肯定



楊惠芳/臺北報導

 從小因家貧,沒有買過畫板,臺中市五權國中學生陳郁旻,仍克服困境,用水彩畫出「和平」,從全球兩百多國的三十五萬多名參賽選手中脫穎而出,榮獲聯合國、國際獅子會合辦的國際和平海報比賽冠軍,為臺灣爭光。馬英九總統昨天接見她時表示,要促進世界和平,就是要靠像藝術的「軟實力」,不要用戰爭解決問題。

 今年國際和平海報比賽的主題是「和平的力量」。陳郁旻以水彩畫出不同膚色、種族的兒童,展開雙手迎接和平鴿的景象,不但色彩豐富,更充分描繪出和平世界下,各國兒童的快樂情景。她說,兒童最純真,雖然各國人的膚色、種族不同,但都可以自然的玩在一起;畫面下方有一雙手,是她照著自己的手畫,代表「傳遞和平的力量」。

 陳郁旻的爸爸在網球場當管理員,媽媽擔任保母工作,她和雙胞胎妹妹從小愛塗鴉,但家裡無法供應學畫,她只能拿廣告紙的空白背面當畫紙;國小畢業時,靠塗鴉考上國中美術班。陳郁旻至今沒有買過一塊畫板,不過,爸爸媽媽都鼓勵她盡情的揮灑畫筆。

 國際獅子總會國際理事江達隆表示,「國際和平海報創作比賽」從一九八八年起舉辦,這是二十二年來,臺灣第一次得到首獎,陳郁旻可以獲得四十二萬元獎金。陳郁旻開心的說,獎金全數交給爸爸;到奧地利維也納領獎時,將招待全家前往遊玩,這也是她第一次出國。




 


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

99-10-07小數除法數卷~1檢討


昨天家課請小朋友回家訂正這張數卷

可能因為沒能力訂正吧

今天檢討完仍然交回來不到一半

(明天再不能交來就...嘿嘿 抱歉 整張重寫一遍)



訂正的目的是要看會不會了

你都抄別人的做啥?

還把除數抄到下一題的

居然答案一樣...















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

這是孩子們所學的英文?


雖然國內的正式英語課程已經提早到小學了
但是在教育部主導國小應該識得那些單字的誘導下
英語老師稍一不慎,很容易陷入以背誦單字及句型的技術性教學中

像文中的家長例子
讓孩子學了6年英文
到國一讓家長飆淚(孩子呢????)

關鍵在家長和老師
千萬不能弄錯方向
小學都算新語言的啟蒙
興趣、 語感、 發音、聽力  都比學會一本教材更重要

這是孩子們所學的英文?

【文/谷梅】

英文真的很重要,這是連七歲的小女孩都知道的事。

芸芸抱著厚重的課本,上面有大大的「science」這個字,是科學的意思。她明天上課要考四個字:observe,compare,classify,experiment。如果您不明白這些字的意思,老實說,我也不太清楚,但是課本裏有解釋,不過,不是用中文的說明,她的課本,不論是天文地理數學自然科學社會,通通都是英文。我試著問她到底這些是什麼東西,她嘟起小嘴,將課本用力往地下摔,生氣的說:「討厭!」,然後調頭就走。不知道她是討厭我問了這麼愚蠢的問題,還是問了這麼艱難的問題。


我翻開她的連絡本,上週拼字小考考了六個字:predict,extreme,warm, cold,universe,measure。本子上沒有記錄她考了幾分,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沒有拿一百分,因為考一百分的同學名字都貼在連絡本的通知單上,有Eric, victor, Nancy等等,總共有十二個,就是沒有芸芸的英文名字Annie在上面。這些孩子還可以得到寶貝卡和抽獎。

說實在話,這六個字裏頭,只有cold認識我,warm雖然看起來不難,但是拼起來不容易,至於其他那幾個長長怪怪的字,在我七歲的那年,我還不知道這些符號叫做英文。不要說七歲,現在隨便在路上抓一個二十歲的大學生,考他這幾個字,恐怕也是拿不到寶貝卡的,但是芸芸七歲就要背這些了,真的是後生可畏,可見英文真的是太重要了。

她讀的是一種叫做ESL的雙語小學,聽起來更是了不起,又讀中文,又拼英文,她書包裏的課本多得會讓你嚇一跳,隨便挑一本文法書出來看,有個章節是要看動詞的形式,填上是past,還是present。這項功課我記得,因為是我一邊在旁邊唸答案,她一邊填上去的。雖然我還是有試著解釋,不過,一說起過去或現在,她又嘟起了小嘴,用力的寫字,用力到寫破了作業紙。

我認識另外一個十三歲的孩子,他一路從小學一年級補英文到現在,沒想到國一的第一次小考就考出了他母親的眼淚。

「不甘心哪!」他的母親是這麼說。

六年多來,投資了多少金錢和時間在學習英文,連國一的考試都不及格。我心裏有數,借看了一下考卷,果然又是約翰和瑪麗在搞鬼。

「約翰,坐下,請。」「坐下,約翰,請」和「請坐下,約翰。」

「瑪麗,請站起來。」「請站起來,瑪麗。」和「瑪麗,站起來,請。」

考卷的題型有翻譯,逗點的位置,選錯的答案,選對的答案,改錯,填充和聽寫。光是約翰和瑪麗到底要不要站起來或坐下去,就可以讓開文理補習班的老闆們年薪千萬,打從心底感謝John和Mary。

今年剛升國三的溫妮,面容愁苦,拿了一張考卷給我看,我看完後當場昏厥,當晚惡夢連連,說出來的夢話驚動家人,以為我被外星人附身,隔日精神萎靡,幾乎想要帶著這些孩子退隱山林,從此不問世事。

這張考試的內容大致是這樣的,老師列出英文句子,學生必須分析句型。有關使役動詞的用法,什麼受詞補語等等,是不是S+be+使役動詞p.p.+to V.+by+O的句型,學生要標出符號。或是要判斷授與動詞的句構中是否有兩個受詞,是S+be+p.p.+介系詞+間接受詞+by+O……。S+be+感官動詞p.p.+V-ing+by+O。S+be+not+p.p.+by+O。Wh-+be+p.p.+by+O???

我已經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了…


◎谷梅個人部落格:http://blog.udn.com/elainetung1967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催生校長法


催生校長法 明訂權利義務

楊惠芳/臺北報導99-10-04國語日報

 國中小學校長到底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呼籲教育部訂定「校長法」,協會近期將提出校長法草案,希望明確訂定校長的權利及義務。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主任吳清山表示,訂定「校長法」有必要,不只是權利義務,包括校長組織、遴選及評鑑等,都可以明確規範。

 張榮輝指出,目前教師有教師法規範,但校長卻是有責無權,如能訂定「校長法」,對校長的決策權與行政監督權、人事權、預算分配權及課程教學領導權等適度規範,將可以讓校長權責相符。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校長遴選以後,校長的權力好像被架空。目前在校務會議裡面,教師占多數,校長常抱怨很難貫徹理念及推展校務,因此,他不反對訂定「校長法」,但並不是一個法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更重要的是重新檢討校長的領導能力。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校長是公務人員的一環,有沒有必要訂定校長法,應先釐清角色定位。如要訂定校長法,他希望校長的任用管理都能法制化,對校長需不需要授課、任期屆滿回任教職等問題,應有明確規範。

張榮輝之流想要課程教學領導權?
憑甚麼?


校長必須授課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校長法啥用?

教師法也沒明訂老師的權利義務啊

台灣甚麼時候脫離打混的局面?


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

品德在生活中


推廣品德教育就要靠小學老師了

不是嗎? 

自從大人物提到品德教育太重要了(對照現在的社會亂象)

教育部門由上而下立即就要執行"推廣"

最聽話認真地當然非國小莫屬囉



計畫或活動上也許除了"友善校園"再加上一個品德教育--一魚兩吃

赫然發現原來上週是禮貌週

下周是誠信週



"誠信"兩字本來就會在孩子的生活中常拿來訓誡他們

為了忠於職守

我又上網看有甚麼大道理或故事方便取用

最可愛簡單的是這個網路小故事

:"誠實"先生流放荒島....最後只有"時間"老人的船願意搭救他

因為只有時間才了解誠信的價值

不救他的小船有"快樂"、"地位"、"競爭"。



為什麼品德教育這麼難?

因為真正的世界不太講品德的

現實生活中

師長、長官、長輩...真的都講誠信嗎?

至少我都不太相信了



老人最後的一句話

"沒有誠信,快樂不長久,地位是虛假的,競爭也是失敗的。"



做老師的我

自認不太會講大道理

品德通常自發於高尚的心性

孩童從觀察、模仿內化入自己的行為



學校雖然背負教導品德的重任

但是效果猜測是非常有限的

否則哪來那麼多背棄品德的社會事件、政治事件呢?

整個社會的集體墮落才是毀壞品德的共犯



我們還是正常過日子吧

我會怎樣教自己的孩子

也會怎麼教自己的學生

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孩子的自主權


孩子的自主權
台灣立報2010-9-30 作者:陳雪峰  



上星期,已經畢業的家長,跟我討論要讓升上國一的孩子繼續補習,可是孩子不肯,我也認為這孩子不會自動自發讀書,有補習班幫忙安排功課,大人比較放心。但是好說歹說,小孩還是很有個性的說:「媽媽,我想靠自己實力讀書,我會認真上課,寫評量練習。」最後,父母只好妥協,請他自我安排時間溫習功課。



這是剛開學的事,大家都不知道這個決定對孩子的未來是加分還是減分,只是對大人來講,是很不放心的決定,因為這個孩子從小到大的讀書態度都很被動,突然間上了國中,願意主動讀書,當然讓人半信半疑,不過我還是支持他的決定。我跟孩子的媽媽說:「孩子長大了,果然有自己的想法,既然他願意承諾,姑且相信他,讓他自己覺得讀書是自己的事,也好培養他的責任心。」


沒錯,孩子從小到大,為人父母代勞很多事,尤其是讀書的考量,總是覺得依照大人的想法用功就對了,我們也非常清楚自己孩子的個性,總是想順著他的個性安排一切的事宜,如此就放心讓孩子長大。但是到青春期的孩子,自己的想法卻超越以前的順從性,因此逐漸會有唱反調或者叛逆之說,接著親子的關係越來越緊張,最後兩敗俱傷。


所以當孩子要決定的事與我們的意見相左時,可以留一點空間與時間當緩衝期,在不傷害情誼之下,放手讓他做一做闖一闖,做過之後得到經驗,留下痕跡,再做決定時,就更能接納百川呀!

(北縣重慶國小教師)



我覺得:先給孩子機會,再觀察。更要從旁關心、鼓勵。


 



2010年9月29日 星期三

柱體、錐體及展開圖有趣動畫


柱體、錐體、及展開圖的動畫 (高雄市博愛國小數學網站)

角柱體與角椎體的重點















影片一:複習角柱體與角椎體重點
影片二:辯識展開圖
影片三:剖面圖

回家整理影片就是認識一個真相---老師不笑時真凶又醜
今天小猴問:老師你為什麼不在黑板貼一個各組競賽的表格(也可以拿來管秩序)?
我知道,我不喜歡用。(覺得很煩ㄝ,也許年輕老師比較有這種熱情吧)
我就是重複那些:O O O 筆放下,X X X 第幾次叫你的名字? # # # 我聽到你的聲音嗎?

昨天的影片沒有上傳,因為持續很長時間,畫面上幾隻小猴幾乎根本都不看黑板,於是,講話的人就好像很呆,很丟臉。
今天的座位回復到直排,看黑板的情形也好很多。

這學期康軒的電子書出現小小異常:
我們習慣使用四分之一的局部放大來教學,但是點選動畫時,就過度放大了(上學期無此情形)。
看傑出的那隻小猴叫做游弘裕,他冷靜並邏輯清晰的指導老師點這個點那個,太讚了!





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尊重自己就會尊師




















我們手上的敬師活動計畫書是從8:00開始向學生宣導教師節

實則

和週三學生朝會並辦了

國歌校歌頒獎完畢

我班小猴們在麥克風面前傻眼

我沒有事先告知並訓練他們「說一句祝福或感謝的話」



最脆弱的一位女生滿臉汗珠的被扶進教室

當8:40分的上課鐘聲響起

我看到一班五年級自動向後轉

也顧不得那邊有導護老師還在說話

我就請六孝「就地解散」



班會時

我說

雖然我已覺得你們現在都是小天使了

不過

小天使也很折磨人

我實在難以負荷



實不需要你們謝甚麼師

能尊重自己就不錯了

自然會尊敬老師尊重他人 

2010年9月26日 星期日

並不想這樣過教師節


教師節

早上在桌上接到通知

教師有責任提醒教誨學童尊師重道

於是

今天一天內

趕著催同學們每人兩句謝師或感恩語

一句送導師

一句送給抽籤抽到的科任教師



放學前趕快讓他們聽一遍

學校選的

感恩歌

因為

明天全校舉辦感恩教師節活動

要把學生們做的(不   學校買的 超美美 超大張的)感恩卡

獻給老師

要一起唱感恩歌



我感覺很有負擔

自己在要感恩

要配合說是做教育

一切卻很倉促



尤其

要求各班要設計一句感謝老師的話語

明天要在會場全班一齊念出

我對於如何指導

更感到非常羞愧



應該說

今天喝兩杯咖啡

不太舒適

很累

分數除法~1解題







2010年9月25日 星期六

環境不對的話 建構就害人


今天中國時報有一篇

中時60周年願景專題『教育改革篇』

作者黃武雄先生以推動建構數學知名

用心看完全文  好似聽完一場演講

要不是親身經歷

會誇獎這是一篇有見解的好文章



我對建構數學沒好感

對這位黃武雄先生也沒好感

曾有報章報導他因為與推動建構數學教具的廠商合作獲利不少



我做國小實習教師那年碰上學校試辦九年一貫課程

用的數學就是建構數學

很巧接觸到數學的乘法(小二)

課本上的建構引導除了老師看著教材才會那麼教

幾乎父母親都無法理解那種怪異的解題過程

老師不接受某些學生用運用到九九乘法的速算法

後來建構被媒體抨擊後

主事的教授以老師不知靈活運用來卸責

當時執教的老師曾告訴我

他們在參加建構研習時

講師特別說明絕對不可用以前的方法

而教材內只有建構 沒有活用九九的示範

大多數老師是聽話的



教國小數學我也只有一年經驗

今年教到六下分數的除法

我除了以猶他州州立大學數學網站的分數除法(利用number bar)作為第一節課觀念入門外

也覺得課本以同分母的分數除法作為"除數顛倒相乘"的公式証明的前導~不錯

這也是建構的一部份



然而

著重在理論架構推衍的建構

感覺上可能只對資優者有促進腦細胞連結的刺激作用

對於多數同學卻只是賠了不少時間

他們只等待正確的技巧教學

他們缺的是反覆的練習甚至不少人缺的是一對一式的教導

他們需要建立「我會了」的基本自信



正如同電視廣告中的一幕雲門舞集「水月」的表演

無數次重複的演練   淬練了基本的自信

數學對很多人是頭痛的   難道不是一樣?



在有限的上課時數,大團體的班級,有黃武雄教授的:希望教師能「循循善誘,用心協助小孩走進抽象世界」;又有李家同教授的「不要放棄每個孩子,要學會最基本的」,就請他們實地進入小學來示範體會一下吧。



數學資優的孩子需要的可能只是簡單的引導,透過教師介紹的書籍就可以走進另一片天地,他們自己就能經歷建構的過程。透過考試壓力使學生學習不是正確或錯誤的問題,但是要減輕考試壓力並發展學生獨立思辨的能力,則非教師一己之力所能達成。


黃武雄太誇大了孩童「參與世界」的熱情,刻意貶低對小孩要強迫學習,要建立紀律的重要性。

還是送他一句話「隔行如隔山」。

 

「我所描繪的,其實也不是什麼理想教育的圖像,它只是歐美一般公立學校在對待孩子的方式而已。我們很多人花大錢把孩子送到國外讀書,就因認同這種教育方式,為什麼我們不在自己國家用這樣的方式辦教育?


像美國競爭那樣激烈的社會,他們並不會把競爭帶到中小學的校園裡,因為他們比我們瞭解小孩,他們知道要保護小孩在成年之前不受競爭評比的扭曲,慢慢發展自己,長大了才會有所謂的競爭力。我們卻怕自己的小孩輸在起跑點上,希望孩子長大有競爭力,就要早早逼他承受激烈競爭。」



其實,以黃武雄教授的高度與專業,應該多為促成政府早日推對12年國教盡力。想讀名校的就去拚名校,教育制度變革得好,台灣教育改革才能真正上路。



吳清基講的什麼配套、學區,說一套做一套,未免動作太慢了吧。





學生當主體 教師引領學習路  (連結閱讀原文)



教育免於恐懼 我們卻剝奪自信



願景談了幾十年 台灣仍未準備好










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推動平價的學前教育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99.09.21 


 


體察家長的沈重負擔,體貼幼兒的托育需求


--請全民支持「學前教育公共化」


 


  據聞,私立托兒所及幼稚園經營者今日集會,說明「公私托育園所比例嚴重失衡」(高達37),並非私立園所的錯;私立園所教學不正常發展,也並非全部如此,不應概括論斷;私立幼托經營者不應背負「國人不敢生養下一代」之原罪。本會表示以下看法:


一、    「公私托育園所比例嚴重失衡」(高達37),確實可說是政府多年來忽視學前教育的結果,因此造成大部分幼兒擠不進公立托兒所或幼稚園,因此只好付出高於公立園所3倍以上的價格進私立園所,確實不是私立園所的錯。但如果政府能在此時苦民所苦,願意開始逐步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的政策,也應予以鼓勵支持,以修正以前忽視帶來的惡果。


二、    私立園所在公立園所不足的情形下,使有托育需求的家庭能有托育之處所,其貢獻也沒人能夠否認。不少經營者甚至在「不讓孩子輸在起跑點」的社會迷思中,冒著招生不足的風險,堅持正確的幼教理念,不願在幼稚園就以「結構性的知識教學」來吸引家長,本會至表欽佩。


三、    「公私托育園所比例嚴重失衡」,私立園所數量龐大,各級政府人力不足,難以監督查核,以致部分園所以「不讓孩子輸在起跑點」為招生號召,以提早「結構性知識學習」來吸引家長,甚至以此設名目多收費。流風所及,堅持正常幼教理念的園所反而成為少數,家長除了付出高額學費之外,尚需擔心園所的品質。此一狀況造成家長重大心理壓力,政府應妥善解決。


  為了解決以上的問題,政府才需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讓民眾可以不需費太多心力,就可獲得「平價」、「並受政府依法監督,保証品質」的托育園所。本會亦於94提出「五都教育政見建議學前教育公共化」。


  「公共化」的重點不在追究誰造成「失衡」,也不在否認誰的貢獻;「公共化」只是承認,「生養子女」不再是家庭獨自的責任,而是整個社會的責任,所以必須投注公共資源。


  「公共化」可以是公立,也可以是「公辦民營」或「民營」的「非營利園所」型態,相信認真且有理念的私立園所,也可成為「公共化」中的「非營利園所」。 


 


 


 

新聞聯絡人:政策部主任詹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