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市政中心北棟大樓預定地上尚存的舊市府廳舍,昨天動工拆除。
記者陳永順/攝影

搶救8年… 嘉義郡役所拆了
【聯合報╱記者陳永順/嘉義報導】2010-10-28
嘉義市尚未拆除的舊市府廳舍,是民間團體要求保存的「嘉義郡役所」舊跡,在文建會公告暫定古蹟失效後,市府著手改建為北棟大樓,昨天動工拆除,但保留原中庭12支羅馬柱;多年爭取保留的桃山人文館長林瑞霞指責市府作法,將留下拆除百年建築汙名。 市府指出,市政中心約8年前規劃為南北棟大樓,南棟大樓民國94年啟用,民間團體則要求保存北棟預定地上原稱為「嘉義郡役所」的舊市府廳舍,興建工程暫緩。 市府行政處長陳光興表示,舊市府廳舍多次邀專家學者評估,且市議會也在96年10月決議全部拆除。文建會去年5月公告舊市府廳舍為暫定古蹟,市府今年2月召開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審議,決議不指定為古蹟,文建會3月公告暫定古蹟失效,市府照原規劃展開北棟大樓興建工程。
林瑞霞指出,本案從92年起搶救到拆除的最後一刻,民間從未放棄,循行政體系訴願,也向監察院陳情,並提行政訴訟,市府審議委員會「球員兼裁判」,將留下拆除百年建築的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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