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

高縣教師會捍衛 高市家長年省2650萬


縣教師會捍衛 高市家長年省2650萬
99-08-05自由時報

〔記者朱有鈴/鳳山報導〕高雄縣教師會全力捍衛,替高雄市全體國中生家長省下2650萬元的課後輔導費用!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強調,每位家長省下的錢雖僅數百元,但關鍵在收費必須有標準和計算公式,而不是誰說了算!


高雄縣國中小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中規定,每生每節收費計算公式為:鐘點費(每節400元計)÷0.8÷班級人數(每班30人計)=16.67元。


高雄市沒有計算公式,每生每節課18元,比高雄縣貴1.33元。


縣教師會表示,一名國中生上下學期加上寒暑假,所上的課輔節數約340節,也就是每名學生一年要多付452元。依98學年度高市國中生5萬8629人計算,可省下的經費是2650萬元。


劉亞平表示,在兩縣市協商會議會有兩種聲音,高縣教育處、家長、校長、教師等代表和高雄市的家長及教師代表,都支持以公式計算,只有高雄市教育局承辦人員和校長代表主張收18元。經過拉鋸戰,最後決定採用高雄縣的公式計算版本。


在支領費用部分,導師領「鐘點費」、行政費優先支付紙張、水電及雜支等費用,工作人員依加班事實改領「加班費」,所有人員每月支領「加班費」不得高於本身職務加給的2分之1。


劉亞平語重心長的說,市長陳菊曾經承諾,法規整併擇優適用。國中課後輔導的「擇優適用」,應該是讓家長省錢,而不是讓一堆人大領家長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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