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中縣傳老師白吃午餐


哎呦
打爛的老議題
全國應改快訂定統一的教師聘約
把教師的權利義務說清楚
為什麼請來外籍教師就把契約打得那麼清楚


老師白吃午餐 身教太糟糕


















報載,繼日前疑似有校長向午餐業者收取回扣而遭聲押後,台中縣再度傳出家長投訴縣長信箱,指老師不繳午餐費。老師吃午餐不繳費,有損教師形象,是最不好的身教示範。

教育部曾規定,除擔任營養午餐工作的教職員工外,其餘人員用餐須繳午餐費。不擔任午餐工作的老師,白吃午餐不付費,明顯違反規定。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老師白吃午餐,最後買單的絕不會是業者,而是學生,讓學生成為無辜受害者,情何以堪?師長有保護學生的義務和職責,「偷吃」學生的營養午餐,於情於理都不應該。

教職員工繳費用餐,不但自己吃起來心安理得,而且對學生來說,具有身教示範的機會教育。個人就曾耳聞學生質疑:為什麼老師可以免費吃午餐?以及為什麼學生餐盒的滷蛋半顆,而老師的餐盒卻是一整顆?學生年紀雖小,但看得一清二楚,老師不應該占學生便宜外,更要做學生的好榜樣,從小培養他們公正和公義的價值。

台灣諺語說:「魚凡魚,蝦凡蝦,水龜不可參田螺」,為徹底解決問題,何妨由教育部門編列工作費和指導費,支付工作人員和指導學生用餐費用,而所有人員吃午餐一律付費,對學生、老師和廠商都是最佳的做法。


【2010/09/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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