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0日 星期二
好膽~老師奪權
兒子連任兩屆學校社團的社長,也樂於參與其他社會團體,曾與我分享:明明講好分配工作,到最後卻出現不理想的結果,開會也開半天常不曉得聊到哪裡去了。
剛好我參加過「全民大議檢」的議事規則研習,立刻與他分享開會效率的解決之道。後續又有台灣議事效率促進會與青商會合作舉辦議事實務講座,我不但參加本地的活動,也鼓勵他就近參加了台中那場。
在國中與國小,也有依據「國民教育法」必須組成及召開「校務會議」這件事。校務會議可以議決學校的重大章則,聽起來就知道位階很高。
但是呢? 先看這段話:
「民主是21世紀的普世價值,在公平的法制精神下才能享受民主。會議是民主的一部份,享受民主的公民是無法逃避開會這件事,人人應該要有開會的基本知識,但目前國人對此知識仍有待努力。」(摘自「台灣議事效率促進會」網頁)
即便是教育環境內,也大多仍沿用過去威權體制下的機關首長開會模式,發言後由主席裁決做成決議。
校長於三年前到任後,以學校和諧為己任,鼓勵教師多做平時的溝通,視教師之提案表決為破壞和諧之惡源,迄今12次校務會議尚無教師能提案進入討論與表決模式。
昨天期末的校務會議,我以教師連署提案再度挑戰了他的禁忌。
會場中,我們稱主持會議的人為「主席」。
「主席,我有個事先提案,怎麼不在議程中? 請主席處理。」
.....(臉一沉,不回答)
會議進行第一個教學組提案「本校教師排課原則」,我提「修正動議」,主席說明這些都是按照規定辦理。「請主席依會議規則進行討論」主席大手一揮…(不用了?)「主席拒絕依會議規則處理,我將向權責單位說明」……
「提案二」主席說。咦,主席承認有此提案了?
我用麥克風平平緩緩把提案「有關教師寒暑假,在法定返校日數之外,如另有因公到校任務等,得於開學後擇無課務時間補休」。【註】
主席「沒看到連署人名單」--我送上手上名單(事先就送了啊)
主席「我要問連署的老師…」
「提案已經成立,請主席不要點名老師發言。」
主席「我要點名老師以後,再解釋這個提案啊。」
「提案不是已經成立了嗎?」
「提案還沒經過主席的核准,怎麼會成立?」「不合法、不合理、不合程序、沒有時間,都可以把它排除。」
「我這裡有會議規範拿給你看」隨身攜帶了台灣議事效率促進會出版的「開會的葵花寶典」。
「不用!」(好悍喔,當場拒絕。我聲明異議。)
接下來就像訓話了…(僅摘記精彩重點)
97%的人不了解提案內容,被3%的人綁架簽署,以搭便車心態等別人衝撞成功坐享其成。(這嚴重? 我從學期中開始親自拜會解釋內容,避免老師當場拿到提案,在緊張尷尬、不夠了解狀況討論表決)
學校是機關首長制,校長的行政權可以拿來舉手表決嗎,這種提案多數表決的「叢林法則」,你這叫『奪權』。老師能表決要看機密公文嗎,能表決要一星期放三天假嗎?開班會能表決生字抄寫一行變半行嗎?
立法院有程序委員會審查提案,我們現在沒有委員會,就是「主席裁決」。
(上屆的會長曾提案要設審核提案委員會,該案被擱置,也因為那次的議事操作讓校長提高戒心。)
我雖因情緒緊繃導致腸胃極度扭緊,但也開始慢慢微笑、鬆開。站起來做最後一段聲明讓全體老師了解我的提案動機。
「我的提案內容毫無爭議,我個人也在暑假來校指導學生簽請補休OK。但經了解,從事同樣加班活動的,非兼行政職的教師因為不會或畏懼寫簽呈並沒有補休。這項提案為了能更公平廣泛的保障同仁權益、增加學校行政效能,我在說明項裡請校方提供制式加班申請單來配合。」(行政機關早以加班申請單取代加班簽呈以簡化公文,提高效率,近年甚至都以電腦線上申請即可)
此案中有提到教師於休假日工作得補休,在行政作業上,還是要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簡單案件可以取代現在的個人寫簽呈,複雜的團體工作仍須簽呈),要補休時填休假申請單啊,就與目前的例假日出來工作後請補休是一樣的,還是要申請啊,上綱到要奪權,實在是令人○○××…
校長(顯然不是主持會議的主席身分了)說了很多感性的話,期勉大家不要問學校為你做了甚麼,要問你為學校做了甚麼?上級指派的工作,研習或競賽等,大家應更積極自願承擔,共謀學校發展,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本校行政團隊很強,努力與成果也確實是看得到,校長除了詳細陳列各該功績,與他自己的用心外,另期許,不要在內爭私益減課,有本事到外面去爭取經費、編制,去爭取教育部固定授課節數、、、、這、這、這、小老師就、、、、
【註】教育部於95年訂頒「教師請假規則」,96年訂定相關寒暑假「返校事項及日數原則」,除規定必要的活動日數外,餘可不必到校。(教師因為全年無休假,寒暑假仍背負罵名,雖經教師組織爭取比照公務員休假制度,無奈教育部基於龐大經費開支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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