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

校務會議訂定本校教師授課節數原則


【依據教育部增置專長教師方案,優先減輕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之授課節數。前述優先減課人員之排序及節數由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之



期末考試今天考完

學生都比較興奮毛燥

老師們忙著改考卷做成績



行政人員們也不得閒

下午召開行政會議

這次特別廣播要學年主任也參加

(以前都沒有)



開完會後

學年主任拿回一張

本校教師授課節數原則(草案)

可能要放到期末的校務會議去通過的

內容也都是遵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

我粗看之下覺得納悶

怎麼剛剛連著兩個星期一召集學年會議

討論授課節數原則的結論

沒有放進去呢



我們花時間討論甚麼勁啊

學年回來後都還要負責和同學年老師溝通

討論減授課的排序原則

校長做最後的結論     就是

下學期所有教師先以『中限』排課

若還有編餘節數    再...

校長越講越小聲 好像嘟囔在嘴裡



至少很確定的是

下學期因為有2688和教育部98學年度增置專長教師計畫的經費挹注

大家都可以降低授課節數了



我放鬆心情想了一陣

先不要對校方有不必要的誤會



這樣的原則(草案)四平八穩(依法)

只是還需要補充一條



依據95.12.29台國(四)字第0950192870號函修正
「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劃」(2688),

及「國中小增置專長教師方案」,

獲補助相關經費優先減輕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之授課節數。



另外還要對該提案附帶決議:

98學年度全校教師含行政、導師、科任均先以中限排課。(也就是學年會議的結論)

如有編餘節數,由學校秉持校務均衡發展之原則作彈性之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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