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增置專長教師方案,優先減輕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之授課節數。前述優先減課人員之排序及節數由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之。】
期末考試今天考完
學生都比較興奮毛燥
老師們忙著改考卷做成績
行政人員們也不得閒
下午召開行政會議
這次特別廣播要學年主任也參加
(以前都沒有)
開完會後
學年主任拿回一張
本校教師授課節數原則(草案)
可能要放到期末的校務會議去通過的
內容也都是遵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
我粗看之下覺得納悶
怎麼剛剛連著兩個星期一召集學年會議
討論授課節數原則的結論
沒有放進去呢
那
我們花時間討論甚麼勁啊
學年回來後都還要負責和同學年老師溝通
討論減授課的排序原則
校長做最後的結論 就是
下學期所有教師先以『中限』排課
若還有編餘節數 再...
校長越講越小聲 好像嘟囔在嘴裡
至少很確定的是
下學期因為有2688和教育部98學年度增置專長教師計畫的經費挹注
大家都可以降低授課節數了
我放鬆心情想了一陣
先不要對校方有不必要的誤會
這樣的原則(草案)四平八穩(依法)
只是還需要補充一條
依據95.12.29台國(四)字第0950192870號函修正「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劃」(2688),
及「國中小增置專長教師方案」,
獲補助相關經費優先減輕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之授課節數。
另外還要對該提案附帶決議:
98學年度全校教師含行政、導師、科任均先以中限排課。(也就是學年會議的結論)
如有編餘節數,由學校秉持校務均衡發展之原則作彈性之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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