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
從Josh Groban開始
劉老師分享說,她也喜愛Barbra,還有Josh 的歌也很好聽,我沒聽過。
就上Youtube搜尋了
天ㄚ這幾晚才剛知道(拜Susan Boyle之賜) Youtube 有這麼多東西。
以前以為只是搞笑影片啦 自PO啦。
我羨慕在David Phelps 唱O Holy Night 的現場
最後站起來和他一齊唱的人。
嗯
晚上把電腦開得快壓過自己的聲音時。
也可以跟著唱得很過癮(聽不到自己走音或飆不到音) 。
這幾晚真是太快樂了。
教育? 離我好遠 。
為什麼Josh 完就變成David呢? 。
我會看一下下方別人的留言。
就有機會藉著別人的討論找下去。
有人說這首歌由David唱來out of this world. 。
David's voice is so pure and so unbelievable. 。
I never believed that kind of tone was humanly possible.
The King's Singers 是不是令人驚艷?
So, join me.
銀幕有歌詞
Libera - Far Away 2006 Music Video
Deck the Hall with Boughs of Glory
2009年4月24日 星期五
心靈可以在此休息片刻 給你Hayley Westenra
聽到她的歌
欲罷不能
好像空靈幽谷傳來的音符
Great job! 送你Bonus= Over the Rainbow-BGT FINAL,Connie Talbot
I have a dream - Connie Talbot
Three Little Birds (三隻小鳥)可愛喔-Connie Talbot
What A Wonderful World-Connie Talbot
White Christmas (白色聖誕)-Connie Talbot
Ave Maria (聖母瑪麗亞)-Connie Talbot
走紅的Susan Boyle--I dreamed a dream
英國大嬸一鳴驚人的表演,我也來嚇一下我們的小朋友啦。看完後,六義的小朋友全部彷彿在現場一樣為她鼓掌(我也在心裡為你們的表現鼓掌)。
我相信因為她曾經付出、堅持與自信,終於等到機會。
同一首曲子,網路上還有許多不同的演唱方式,有空看看,你喜歡哪個呢?
Susan Boyle- I Dreamed A Dream, Britain's got talent
中英文歌詞word檔下載
YouTube原版影片: I Dreamed A Dream 悲慘世界十週年紀念音樂會
Hayley Westenra - I Dreamed A Dream, Auckland NZ 2002 她14歲
Marilyn McCoo, PBS Concert
Gunilla Backman as Fantine performing "I dreamed a dream" from Les Miserables in London in 1999.
Ruthie Henshall
by Lea Salonga
Dame Kiri Te Kanawa - "I Dreamed a Dream" - "Les Misérable"
Sammy Davis -Sept 1989
Diana Li 2009.4 -piano by herself
Emily Louise Dunn- at the Barn
高中生演出
Aretha Franklin - Freeway of Love/I Dreamed A Dream(兩首歌)
Susan 說她的偶像是 Elaine Paige, 英國天后級巨星,免不了好奇心來聽聽Elaine 的歌聲。
看建仔聯想英語學習二三事
MLB/大聯盟最冏 投手王建民 打者歐提茲(NOWnews 2009/04/23 13:57)
老爹大聯盟初期表現平平,效力明尼蘇達雙城期間,他頂多是位單季20轟的普通打者,不過當他轉戰波士頓共和國後,表現有如鹹魚大翻身,他不但年年交出至少30轟100打點的表現,還和拉米瑞茲(Manny Ramirez)組成了大聯盟最強的雙人組合,幫助紅襪在4年內二度拿下世界大賽冠軍。
如今老爹陷入空前大低潮,開賽至今13場比賽,老爹不但全壘打還沒開張,打擊率也只有1成96的水準。歐提茲目前最大的問題,出在快速球的攻擊上,專欄作家薛格尼希(Dan Shaughnessy)表示,「他無法有效的擊中速球。」
至於為何會出現這樣的問題?薛格尼辛認為,或許是去年手腕的傷勢影響了他,也許是他已經過了自己的顛峰時期(33歲),不過另一個重大的改變,就是曼尼的離隊。就像當初邦茲(Barry Bonds)保護肯特(Jeff Kent)一樣,沒有曼尼的老爹,最終只是一位平凡的打者,雖然他季前企圖擺脫這樣的看法,但目前為止,老爹還沒讓大家看到他的改變。
沒有速球大師萊恩的火球,也沒有麥達克斯的精準控球,不過建仔過去還是靠著優質的沉球,連續兩年拿下19勝的佳績,不過今年的建仔表現走樣,失準的控球,走樣的球速,讓他開季至今交出0勝3敗防禦率34.50的表現。他也是大聯盟開賽至今表現最差的投手。
美國國家運動觀察網認為建仔應該繼續朝提升三振率作努力,過去大聯盟成功的投手,平均每九局三振比例都至少有5以上的表現,就連高齡46歲的莫伊爾(Jamie Moyer),去年都有5.6的水準。雖然目前建仔還有投球姿勢、腳踝傷勢等難題,不過生涯每9局平均只有4次三振的他,應該還要想辦法提升這樣的數據,才能在大聯盟維持好身手。
有故事才能感動人
有故事才能感動人
從「橄欖樹」的故事
讓我聯想到
嘉義市郡役所的拆除爭議
中山路三大日據時期舊建築僅剩的半棟
如果城市缺少了像這樣可以說故事的機會
還有什麼價值
黃敏惠掙扎在市議會的壓力
也違背了她競選時的理念
行人通過時看到殘破剝落的大柱子
其實是外加的鋼柱
留個爛像再騙市民說是危險建築
只能說
市長誰做好像都一樣
歌的故事/禁不了的《橄欖樹》原是三毛的小毛驢
(2009/04/25 12:02NOWnews)
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英語村的迷思
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
一年忠班小朋友薑餅娃娃劇場
【附:薑餅娃娃劇本】







教室彩排版
在社區文藝芳鄰表演節目
2009年4月19日 星期日
2009年4月18日 星期六
幾度花飛楊柳青

嘉義BRT酷酷徐司機 : 坐好喔 要開車了

高鐵售票員親切美麗 我的 Brunch

北市立圖書館旁咖啡屋 My Rose
小團的阿嬌與50代小朋友 聲音比古典吉他大聲 多一條低音共鳴弦

現場 杜希翹/陳盈伶
賺到三次安可 回憶總在結束後
在杜希翹的音樂範疇中,最獨一無二的一片園地,就是他獨立開墾的吉他伴奏的聲樂曲目。這些曲譜都是多年來在歐洲大小圖書館的舊紙堆中悉心覓得,而最後獲得令人驚訝的結論是:聲樂與吉他的結合在十九世紀曾是絢麗多姿。
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
隨意坐 朗讀加強訓練
下星期五將舉行本校語文競賽英語朗讀
很早就提供短文給參賽的小朋友
並做過第一次個別指導
今天早上利用老師晨會的時間
再請小朋友來練習
由於沒有專任英語教室
對於一些補考、補救練習,以及像這樣的集中訓練
還真不太方便
就請他們隨便在走廊上坐了
氣氛還真不錯


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何不譴責通過人權宣言的聯合國?(台灣立報)
才能隨時從教育的根本--學生
教育的推動者--教師
眼中來看教育
咄咄集:何不譴責通過人權宣言的聯合國?
■2009/04/16。台灣立報。羅德水(教師)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前天召開記者會,宣稱要「反對勞委會愚昧修改工會法同意教師籌組工會」,歸納其說詞與近年來反對教師工會的講法幾乎完全一樣,例如:組工會後,將使「勞工教師」與「專業教育人員」陷入角色混淆、發動罷教置學生權益於不顧、反對教師福利權力一把抓等。
雖然這些仇視教師工會的意見荒謬到近乎離譜,我們還是簡單回應如下:
首先,有關組工會就變成非專業人員的說法究竟從何而來?台灣的醫師早已組織工會,難道這些醫師組工會後就成為非專業的醫療人員嗎?教師的形象應建基於對教育專業的堅持與付出,校長協會硬把「勞工教師」與「專業教師」對立起來,不僅污辱了所有的受僱者,也絲毫無助於提升教師專業。
其次,為何組工會後會影響學生權益?姑不論罷工亦有其進步性,應該看到,作為一個重視教育的國家,以學生受教權為名來反對教師工會,確實是最為廉價有效的理由,問題是,這樣的說詞完全站不住腳,一來依目前規定,要發動罷工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二來台灣更缺乏理解、支持罷工的社會條件,很難想像,教師工會要如何發動一場未取得社會認同的罷工?更何況觀諸近年來侵犯學生受教權益者尤以錯誤教育政策為甚,未來教師組織取得協商權之後,當可有效減少此類錯誤政策發生的機率,職是,教師組工會反而是維護學生權益與教育專業的大利多。
再者,有關教師福利權力一把抓究竟所指為何?此說其實與組工會後原有權利會喪失一樣,都是之前教育部反對教師工會的標準說詞,沒想到現在連教育部都改口支持了,校長協會竟然還拿來說嘴。尤其說不過去的是,校長協會一方面莫須有地指責教師「趨利避責」,一方面卻又肯定國教法惡修方便讓校長提前轉任與屆齡延退,甚至積極遊說重談課稅配套以爭取自身利益,這究竟哪門子的標準?
毫無疑問,勞委會積極推動工會三法修法,不僅不愚昧,更是保障台灣人權的進步作法;相反地,校長協會選擇在國會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重要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後不久,召開反對教師組工會的記者會,才是自暴其貧乏人權概念的不智之舉。
最後,建議已經無計可施的校長協會,為求能從根本瓦解教師工會,與其批評勞委會,不如再扯大一些,例如:一併譴責將開放教師工會列入政見的馬總統、譴責通過兩項國際公約的立法院、譴責要求教育部「應將兩公約納入各級學校課程」的法務部,或者直接譴責通過「世界人權宣言」與兩項國際公約的聯合國。
「社論日日談」教師和工會 (98.0416國語日報)
民國九十一年教師節,全國教師十萬人走上街頭,示威遊行,要求組織工會的權利,以結合力量,維護自身利益。當時政府也曾以鼓吹教師組工會以爭取支持,卻在十萬教師掃街遊行之後,偃旗息鼓,不再談論相關問題。但或許真是大勢所趨,事隔七年之後,這問題又以政策落實的考量再度浮上檯面。
根據報導,教育部曾作評估,如果教師要組工會,須配合修訂四十種以上的教育法令以為因應。修法工程浩大,如果不能在完全修妥後才開放教師工會的成立,則對校園安定可能造成的衝擊,令人難以想像。
然而,教師一旦也成了勞工,還會考慮「百年樹人」的教育理念嗎?教育團體「趨利避責」的隱憂,應該不是危言聳聽吧!
我說:教師也是受薪階級
政府是資方
教師就是勞方
(想惡搞對立 還是統治者心態)
和「百年樹人」有甚麼邏輯關係?
醫師也是勞方
和「視病猶親」的醫療理念會衝突嗎?
教師工會能趨甚麼利? 避甚麼責?
工會就是社會趨向長遠和諧必要的溝通機制
「利」或「責」的協調溝通
有誰敢違離社會大眾的監督?
離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重要人權公約(以下合稱「兩公約」)及其施行法,正好二週,以「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領銜的校長團體與家長組織,在昨天共同召開一場名為「教育團體反對修改工會法」的聯合記者會。
檢視其訴求,諸如「教師法對老師已有高度權益保障,又要工會權力、大小通吃,政府不可隨波起舞」、「教師組工會涉及教師角色身分變更,應由全體教師共決,不應任由少數人操弄」、「一旦通過立法,各級工會幹部請會務假一年合計100億」云云,其實並非什麼新見解,而是過去幾年反對教師工會者慣用的說詞,對於這些一成不變、危言聳聽、毫無學理與實務依據的說法,學者業已多次指出其謬誤,今日暫不予以批判。
比較有意義的討論是:何以一般視「兩公約」的通過為政府推動人權的具體宣示,而校長協會等卻甘冒不諱,選擇在這個時點召開內容了無新意的記者會?分析起來,若非這些校長不清楚立法院已經通過「兩公約」的訊息,大概就是不解「兩公約」的內容及其重要性。
我們之所以感到痛心,並非校長們竟然再度發表反對教師工會的論調,而是校長協會成員的基本人權概念為何貧乏至此?難道這就是教育部過去幾年推動人權教育的成果?而沒有正確人權概念的校長們,究竟要如何在校園內推動人權教育?
無論如何,都必須從正確認識「兩公約」開始。
「兩公約」係聯合國於1966年所通過,其公布無疑是繼1948年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後,國際社會對保障基本人權的又一重要宣示,內容則成為國際人權秩序之主要規範,雖然當時仍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台灣早在1967年即簽署「兩公約」,但一直等到2009年3月31日方由立法院明訂「兩公約」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儘管「兩公約」已經整整遲到了40多年,至少對於保障台灣的基本人權具有正面的意義。茲將「兩公約」關於「勞動基本權」與「結社自由」之條文,以及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條列如下: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第八條(勞動基本權)
一、 本公約締約各國承擔保證:
(甲) 人人有權組織工會和參加他所選擇的工會,以促進和保護他的經濟和社會利益;這個權利只受有關工會的規章的限制。對這一權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所規定及在民主社會中為了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為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
(乙) 工會有權建立全國性的協會或聯合會,有權組織或參加國際工會組織;
(丙) 工會有權自由地進行工作,不受除法律所規定及在民主社會中為了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為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
(丁) 有權罷工,但應按照各個國家的法律行使此項權利。
二、 本條不應禁止對軍隊或警察或國家行政機關成員的行使這些權利,加以合法的限制。
三、 本條並不授權參加1948年關於結社自由及保護組織權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締約國採取足以損害該公約中所規定的保證的立法措施,或在應用法律時損害這種保證。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二十二條(結社之自由)
一、 人人有權享受與他人結社的自由,包括組織和參加工會以保護他的利益的權利。
二、 對此項權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限制,除去法律所規定的限制以及在民主社會中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護公共衛生或道德,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必需的限制,本條不應禁止對軍隊或警察成員的行使此項權利加以合法的限制。
三、 本條並不授權參加1948年關於結社自由及保護組織權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締約國採取足以損害該公約中所規定的保證的立法措施,或在應用法律時損害這種保證。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第一條
為實施聯合國1966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以下合稱兩公約),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第三條
適用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
第四條
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
第五條
各級政府機關應確實依現行法令規定之業務職掌,負責籌劃、推動及執行兩公約規定事項;其涉及不同機關業務職掌者,相互間應協調連繫辦理。
政府應與各國政府、國際間非政府組織及人權機構共同合作,以保護及促進兩公約所保障各項人權之實現。
第六條
政府應依兩公約規定,建立人權報告制度。
第七條
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兩公約保障各項人權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逐步實施。
第八條
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第九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觀諸「兩公約」及其「施行法」揭諸之精神,《工會法》之修法最遲必須於2年內完成修正,易言之,在「兩公約」通過後,教師組織工會一事早已不是應然與否的問題,而必須進入實然面,亦即究竟如何組織的問題進行探討。是以,我們除再次肯定立法院朝野黨團通過兩項國際公約及其施行法是保障基本人權的正確作法外,更期待國會在此一基礎上再接再厲,儘速完成開放公教人員組織工會的修法,讓人權教育的種子在校園生根茁壯。
必須再次指出,校長協會選在此刻重唱反對教師工會的舊調,無異形同反對立法院通過「兩公約」、反對保障台灣基本人權、反對台灣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或許,在聆聽完校長協會反對教師工會的高見之後,台灣社會更想知道的是:反對校園人權全面正常化的校長協會,究竟要如何推動人權教育
轉載 【牛奶瓶報報】
教育部應該要加強「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的人權法治素養
98年04月13日中央社報導,「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先生跳出來「反彈」開放教師籌組工會。
【張榮輝】校長的論調之一:『要教師福利,就不能主張組工會權利;要組工會權利,就要放棄教師身分』,聽來令人覺得「可憐」又「可笑」。
98年04月16日,全教會羅德水老師為文:【社會更想知道的是:校長協會要如何推動人權教育?】為「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基本人權概念的貧乏感到痛心。
說真的,雖然「中小學校長」一邊享受「教師組織」爭取的權益,一邊還跳出來反對教師籌組工會,我們並不意外,只是反對得這樣沒有「水準」,倒令人有點「難過」。
我們不禁要感嘆:難道這就是教育部過去幾年推動人權教育的成果?而沒有正確人權概念的「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們,究竟要如何在校園內推動人權教育?
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看建仔 看孩子
這個投手Carpenter的故事真好聽,不也像我常鼓勵孩子,求學的路很長,暫時的落後,不要放在心上,但看你何時願意急起直追。
我希望家長們能了解,孩子學習的路很長,即使進入職場都在學習路程上,一時的領先並不代表甚麼,家長若能持續的關懷與支持,懂得尊重孩子,誰的成就如何還不知呢?
卡本特為師,建仔莫氣餒 (轉載中國時報 2009.04.15)
許又方
連續二場被打爆,總共只投了四局多就掉十五分,這絕不是大家熟悉的王建民,但卻令人不得不接受。我以為,球迷除須與建仔一起坦然面對外,最重要的是給他鼓勵,幫助他重燃「東山再起」信心。
要如何幫助他?
這個學年度真的很不一樣。
下課了,他ㄧ人抱著抱枕回到陽台。
反對教師組工會是威權思想作祟
憲法賦予人民結社的權利,從高新受雇的醫師,到加入產業工會的公務員,都已納入勞基法的今天,部分校長和家長團體發言反對教師組工會的世界潮流所為何來?
某些校長至今仍緊抱舊威權思想,把教師視為所轄部屬,唯恐教師頻頻發聲批評校務或教育事項造成管理困擾。就好像老師們面對不可體罰學生的人權潮流,雖覺得造成前所未有的班級經營挑戰,仍須反省增能求進步。校長們若蔑視教師對人權推動的努力,動輒以教師爭權爭福利看待,徒然自甘作為不分是非的管理機器罷了。
教部:教師可組工會 不可罷教
行政院勞委會日前擬修《工會法》,同意公教人員組工會;教育部教研會執行祕書柯正峰表示,教師組工會後,有關教師的權利義務都會以法律明文規定。目前教育部的立場是傾向讓教師組工會,但不能罷教,一切都應本著教育理念,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及教育的未來發展為重點。
柯正峰指出,未來教師組工會後,職務仍為教師,依《工會法》規定,工會有企業、產業、職業等類型,教師可組何種形式的工會,將審慎考量。另外,教師的權利、義務,包括工時、上班時間、寒暑假是否要上班等都將一併檢討。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表示,《憲法》賦予人民結社的權利,所有就業人口包括教師和公務員,參加或籌組工會的權利不應被剝奪。但為維持公共利益和學生受教權益,政府應立法規範教師發動罷工的時機和條件,降低對社會的衝擊。
在寒暑假期間教師是否應該到校,全教會主張,如果政府答應教師可實施休假制度、加班可計入補休、可不限在寒暑假休假等前提下,贊成寒暑假全體教師應該到校。
組工會增權擴利 教育團體反對
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教育改革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教育團體昨天聯合發表聲明,反對教師組工會後兼具福利與權利。他們認為,《教師法》對教師已有高度的權益保障,現在又要籌組工會,獲得工會權利,呼籲政府不可隨波起舞。
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指出,教師組工會草案一旦通過,各級工會幹部請會務假一年共需一百億元經費,勢必會排擠到其他更重要的教育支出。臺北縣前教師會理事長李素鑾提醒全教會,在修訂《工會法》前,應對教師進行普查和公投。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吳福濱說,家長不會吝嗇讓教師有相對優渥的報酬和福利,但反對教師組工會後擴權、擴利。
全國教改聯盟常務理事丁志仁主張在《教師法》規定教師的協商權,並訂定教師職業守則。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教師應該維持教育專業,教師組織不應淪為利益分配的團體。
這些教育團體要求釐清「政府、家長、學生是資方或勞方?」「教師調整為勞工的身分後,教師工作是上下班制,還是學生有需要就須介入輔導?」等問題,主張教育部和勞委會在修法前應先全面檢討適法、民意及策略,不能讓教師擇法適用,趨利避責。
全國教師會揭發學校濫收代辦費的普遍事實獲得重視
提早學美語的關鍵在怎麼學
8顆糖教出國際力 (轉載98.4.14國語日報)
在全球華語熱的今天,「美語」與「中文」,孰重?幼兒應該先學好中文,再學美語?還是兩者同步學習?這是部分家長的迷思,藍天鳳表示,其實這完全要看家長需求,以及家長對孩子未來的期許,當然,這樣的需求與期許必定也跟現代社會、國際展望脫不了關係。
無可否認,在現今國際以及可見的未來三、四十年裡,美語力仍是競爭力的關鍵之一,既然英語能力強化是無可避免的,那當然要「學」,不只是「學」,而且要「精」,因此,比較起來,在幼兒階段或許英文稍微重要一點。
因為中文學習的時間很長,隨時隨地在接觸、學習及應用。其實,只要在台灣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中文就會有基本的讀寫能力,做為溝通與職能的工具,絕對沒有問題。有很多小留學生國中一、二年級就要出國,只要有意願,仍能保持流利的中文,甚至還能以中文寫作,並不會因為接觸美語而受影響。
反觀美語的學習,卻必須把握3~6歲的黃金期。若是錯過了可以用輕鬆、不自覺方式去接觸的大好時機,等到長大、定型之後,如果因為時間有限,而只好用強記的方式去學習,不但成效不易彰顯,更容易讓學習有壓力。
父母們可以平常心來看待美語學習,並把握孩子的學習關鍵,找到正確的教法、合適的環境;孩子自然可以學得很快樂、扎實。
●info:
心理學家們深信,讓一個20幾歲的成年人去學習另一種外國語將很難學得流利,這也許是習慣因素或母語的干擾所致;不過最大的原因乃是成年人已錯過了語言學習的「關鍵期」。
●語言學習從小開始
倫敦大學神經科學家米其里博士(A. Mechelli)透過腦影像術發現,幼兒時期即學習外語能刺激腦灰質,增強思考、理解等邏輯推裡能力,此研究說明了幼兒早學外語的好處。
●專家怎麼說
了解影響因素 幼兒學習事半功倍
美國哈佛大學Gardner(1983)博士的研究指出,每個人的智能與天賦不盡相同,他將智能區分為:(1) 語言(Linguistic);(2)邏輯數理(Logical mathematical);(3)音樂(Musical);(4)空間(Spatial);(5)動覺(Bodily-Kinesthetic);(6) 人際關係(Interpersonal);(7)自我了解(Intrapersonali);(8)自然(Natural)等八類。父母可觀察自己孩子在這些的天賦表現,並給予適當的刺激與引導,如此有助於幼兒的學習發展。
摘自《快樂瑪麗安美語教育雜誌月刊》
談幼稚園教英語 (轉載98.4.15自由時報)
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2009年4月12日 星期日
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97下六年級英語期中考卷
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
最後的補救

國中國小英語教學落差大的心理準備
(轉載軍功英語教學網)
幾年前借到一本南一的國中英語第一冊來看
內容在國小學過的可能多到七八成
加上KK音標教學
老師加強文法及其他補充等
所以我常告訴小朋友
你們畢業銜接絕對沒問題
通常在進國一前的那個暑假先修
會另外作英語銜接教學
把國小學過的
以文法的觀點
重新分類整理呈現
例如: 人稱、動詞、物品、食物、場所...
今年的小六
我配合了彩虹教材的特色
特別加強識讀較長篇的文章
除了要求在教室通關外(念讀)
並在月考作成閱讀測驗
孩子的適應很好
相信對適應國中的文章有幫助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給需要的孩子更多協助
某班有位過動傾向孩子,真的對上課造成很大困擾。
隨意走動、干擾別人、亂叫、...
上課中不停的要停下來處理
慘的是
其他少數好動的同學也跟著學樣
還不到下課時間
我已經沒有授課情緒了
這愛喊「叫屁」的
這學期的狀況比上學期惡化
他的受教權固然重要
其他所有孩子的受教權呢
看到報載在立法院委員會初審通過將。「注意力缺失過動症」納入特教法
想必將來會提供較多的資源到學校
改善教育現場的困擾
(轉載台灣立報)
頭條要聞:特教法修法初審 納入過動症 | 更新時間:2009-04-08 22:40:50 |
記者∕作者:嚴文廷 | |
【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昨天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初審通過部分條文,但多數條文仍有疑慮,無法達成共識遭保留。「注意力缺失過動症」納入《特教法》獲得委員一致支持通過。 根據現行《特教法》第3條規定,符合障別包括智能、視覺、語言及肢體,心理障礙方面,只有「嚴重情緒障礙者」才能適用特殊教育,無法涵蓋「注意力缺失過動症(ADHA)」。教育部特教? p組執秘羅清水表示,原條文「嚴重」兩字有負面意涵,排除其他情緒障礙,這次修法特別修正。 過動症團體爭取多年,昨天的初審過程中,與會委員一致同意,將原法不周延部分修正,由「嚴重情緒障礙」改成「情緒行為障礙」,修正草案通過後,過動症孩子將可納入特教法適用範圍。 另外,由於鑑定與評估的技術進步,身心障礙的分類更加精細,為避免出現類似 狀況,修正草案增列「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就可施予特殊教育。兒童早期療育方面,修正草案中也明訂應自3歲開始。 特教預算部分,根據立委陳節如所提出的版本,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預算的4%,地方政府不得低於教育預算6%,但政院版本,中央不得低於3%,地方5%,相較之下差距甚大。立委管碧玲表示,地方政府教育預算8成用於人事經費,還剩多少可以分?由於無法達成共識,主席裁示保留並擇期再審。 | |
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這樣逼考卷很沒同理心
王建民加油
別忘了4/9 清晨
http://blog.nownews.com/alexandros/textview.php?file=250869
我們有一班的小朋友(小六)對MLB特別有興趣
我輸劉家宏一截
我除了洋基球員
其他只知道一些超A咖的
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
躲在洞裡也可以上英語
和Chenny的上課相處
最近的幾次
他都躲在電視櫃和牆壁的旁縫
上次一踏進去看到他已經蹲在那裏
全班正在帶唸中
我向他招招手叫他來教室外面
(如果有人講他 會飆三字經喔)
2009年4月5日 星期日
快樂清明節
今天早上這裡只有我們一家人掃墓





人家說金牌台啤不會影響痛風? 試試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