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3日 星期日

以畢業典禮看教育亂象


沒想到這篇2003年羅德水老師寫的文章剛好還適用於今天
<從一紙公文看教育亂象>

今年的學校畢業典禮全校將正常上課
畢業典禮將在下午舉行

再看看羅老師說的教育行政的官僚把學校行政系統當下屬使來換去
學校裡也依樣畫葫蘆
繼續沉浸在官僚創造的和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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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載台灣立報)

從一紙公文看教育亂象
2003-6-30 00:00 作者:羅德水

 就在台北市各國民中小學正忙著籌劃今年度畢業典禮事宜之際,各校突然於6月10日接獲教育局公文,指出由於教育局「接獲輿情反映」,為維護學生受教權云云,要求各學校於畢業典禮當天應正常上課。

雖然教育局倉促的決定為各校帶來不便,筆者還是樂見教育局「依法行政」的決心,更期待這會是所謂教學正常化的開始。儘管如此,從這一紙公文倒也凸顯了存在已久的教育亂象。

首先,是教育行政的官僚心態。長期以來,台灣的教育官僚充斥著行政權獨大的迷思,大概所有第一線的中小學教師都會有這樣的疑問,為何各級教育行政官僚這麼喜歡發文?多數教師真正頭痛的恐怕不是教學工作,而是處理各級教育行政單位各樣莫名其妙的公文,如果在發文的同時有考量到學校承辦人員的負荷倒也罷了,偏偏多的是早上來文、下午就要報局的所謂急件。

其實,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文早已釐清教師與公務員之間的法律定位,還請各級教育行政官員多多尊重教師專業,千萬別動輒將教師當做下屬使喚。其次,如果畢業典禮放假是「依法無據」的錯誤,教育局不也是難辭其咎?為何放任這樣的錯誤一錯幾十年?最後竟然還要家長提醒,到底教育行政的專業在哪裡?

以畢業典禮為例,其實絕大多數教師反對的並不是當天正常上課的措施,而是教育行政當局令人不敢領教的決策模式,看看前陣子教育部荒腔走板的大考題型決策過程,此次教育局處理畢業典禮顯然也是不遑多讓,口口聲聲要教師提升專業素養的教育行政單位,或許也該加強自身的專業能力吧!再者,到底存不存在所謂的「學校本位課程」?

學校本位課程的規劃是九年一貫的重要內涵,也正因為如此,各個學校依個別條件與學校傳統考量,有將畢業典禮安排於夜間舉辦的,亦有於假日辦理者,不正是所謂學校本位課程之體現嗎?

以敝校為例,畢業典禮當天一至四年級停課,五年級到校觀禮歡送畢業生不僅是行之有年的傳統,更有著不得不然的苦衷,由於場地限制無法容納全校學童一起參與畢業典禮,加上舉行典禮難以避免的音量勢必影響上課,更何況校園可能湧入上百位家長,許多一到五年級的老師可能是典禮的工作同仁,甚至也想歡送畢業生……在這樣特別的日子強要在校生到校上課,到底是維護還是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最後,請徹底檢討所有「依法無據」的各項措施。相較於畢業典禮放假一天的依法無據,台灣的教育行政,無論中央與地方,充斥著更多「無法可依」甚至是「有法不依」的亂象。

以中央為例,教師待遇不僅長期無法可依,尤有甚者,當「行政程序法」要求各行政機關應於二年內以法律取代「無法可依」的行政命令時,教育部竟然還是「有法不依」,不但不思儘速謀求法案之通過,竟然還與台聯黨團聯手杯葛「教師待遇條例」之立法進度;

再說各地方教育局,明明部頒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清清楚楚寫著小三開始教授英文,又有多少縣市只消一句冠冕堂皇的「國際化」,就可以改變義務教育的學程?

明明「國民教育法」第10條規定:「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又有多少縣市大搞所謂的主任培訓?凡此種種「依法無據」的現象真不知道還有多少?

話說回來,一年一度的畢業典禮也不是沒有值得檢討之處,筆者以為,與其言必稱維護學生受教權,倒不如徹底檢討畢業獎項以縣市首長命名的怪象,以及典禮中處處可見的官員民代身影,真正把畢業典禮還給學校、還給老師、還給我們的孩子。(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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