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

學生名牌管理,遜斃!


你認為中小學生的校服上繡學號有甚麼用途(不能問有什麼好處)?
曾經有一次,讀高中的孩子告知學校新規定要在運動服上繡學號,我立即email跟校長室反映,軟趴趴的衣服上繡學號容易拉破,聽說為了辨識在操場打球的不聽話的孩子。而我們就是拒絕配合。

曾經,我任教國小的班上在學期初發下學號名牌(可是繳費買的),大部分的人完全不用的。

我猜想,名牌只是為了學校管理某些不守規矩的學生方便辨識。我真想不出為什麼要全校學生花錢來配合,(管理)當局為什麼不敢停止這種陋規?


我有話說-號碼牌管理,遜斃!



  • 2011-08-01
  • 中國時報
  • 【楊光華/北市(補教業)】


 本人的姪子現就讀於台北市某國小,每年上學期,學校就會發給學生十六個名牌,要求縫在制服上,列為晨間檢查的項目。


 每到開學時候,筆者就看到大哥家為此煩惱,由於他家沒有縫紉機,所以就要找人代工,一個花費五十元,每學期共需四百元。如果想省下這筆錢,就得自己用手工來縫,每個約用四十五分鐘,共要用三百六十分鐘,如此,總共已持續了五年(姪子將升上小六)。天啊!這是甚麼時代了,把名牌縫在制服上,究竟有什麼功用?


 記得在我小學時候就有這種制度,至今起碼已有四十多年了,後來,有許多綁架勒贖案的歹徒,就是利用這個方便,能辨知小學生的姓名,於是,就把姓名從名牌上刪掉了,所以,現在的名牌實際應該是號碼牌。因此,現在對一個導師來說,不可能直接從名牌讀出學生的姓名,要熟悉學生的名字,只有從校方的資料才能獲得。


 對學校管制學生進出校園或許有用吧?答案依然否定!因為,如果有用,那麼每周三穿便服上學的日子,就不能管制學生進出了嗎?所以,用名牌來做為管制學生進出校園的方法,根本不通。而且,現在每個學生都已經製作了電子學生證悠遊卡,只要經過校門的感應器刷一下,學校與導師馬上就可以從電腦中了解缺勤早退的訊息。號碼名牌,真的太遜了!


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荒謬的修路邏輯(張曉風)


我有話說-荒謬的修路邏輯


  • 2011-07-29
  • 中國時報
  • 【張曉風/北市(作家)】


 這是萬分急迫的事!


 台灣有一二○○公里的海岸線,其中由交通部以漢人思考方式修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公路,如今剩下的百分之一也打算來開工,看來大功不久告成,要修這區區十二公里有何難哉?可是,不然,這十二公里其實是原住民的世代遺產,不宜破壞,它的名字是阿塱壹古道。


 筆者出席上周環保署的座談會,沒想到他們對這古道有個古怪的答覆如下:路是必須修的,所以必須從甲案和乙案中選一個來通過,甲案靠海邊更近,乙案離海岸稍遠,你們如果不讓乙案通過,那就只好執行甲案了。唉,這是什麼環保理論呀?換言之,你必須死,你還是選擇上吊吧!否則砍了頭就沒有全屍了!


 台灣的海岸線之美就不能留下一%嗎?


 讓綠蠵龜仍肯來產卵,讓南田石仍羅列在陽光下,讓原住民的父親仍有可以指給孩子看的古蹟,讓原住民的故事仍有活的插圖來對照。更何況,這段由屏東通台東的路本來就有舊道可達,何必好大喜功另去鑿山挖壁(那裡的山石其實脆弱)毀壞原住民的古文化呢?


模擬考的迷思



(轉載國語日報2011-07-29)
「社論日日談」模擬考的迷思

 日前報載臺北市十三所明星國中共組「十三聯盟」,將在八月中旬共同推動「暑期診斷性評量」,儼然是變相的模擬考,違反教育部國中三年級學生最多四次模擬考的政策,教育局覺得不妥,要求學校遵守規定,不得舉辦,學校只好喊停。

 國中教育階段,學生考試壓力可說是各個學習階段中最為沈重的,一方面來自家長的高度期許,一方面來自於學校過多的考試,導致學生身心俱疲,學習的興趣大大降低,有待改進。

 如今具有教育專業的國中校長,竟然陷入考試迷思中,認為多一次考試,可以多一分提高學生聯測成績,卻不思考如何減輕學生的學業壓力,讓學生回到正常的學習生活,對教育專業而言,是何等的諷刺啊!

 模擬考試是一種練習,而不是教育的目的,過度的模擬考容易流於機械式練習,無法激發學生學習潛能和創意,並不符合教育的本質,反而不利於學生長遠的學習。

 考試只是評量學生學習的手段之一,別讓過多的考試抹煞學生學習的意願;校長不應為了爭取學校多一個學生上明星高中,而犧牲了多數學生的學習興趣。

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

3歲時說


 
‎3 歲時說「媽咪,我愛妳,我們每天都要一起在太陽下山時唱歌回家」
10歲時說「媽...矯正器被我弄壞了」
15歲時說「謝謝你支持我讀外語科♥」
17歲時說「我想留在家裡陪爸爸媽媽,我不想去台北」
22歲時說「媽,妳當時是對的,謝謝你的督促」
⋯⋯30歲時說「我希望我的父母都很健康」
40歲時說「雖然我很想妳們,但我會努力往前進」
50歲時說「如果媽媽在我身旁,她會要我永遠別放棄」
「你只有一個媽媽,如果你感激她、愛她,請將這篇post在你的 ​塗鴉牆上,或是改編為自己想對媽媽說的話」❤
(ps.改編自馬竣洋同學的塗鴉牆)

轉貼自女兒jenny FB 2011-07-22
我好滿足

2011年7月21日 星期四

教師人力長期借調教育局


想法:

教師在法律保障範圍內爭取自己的權益,是實踐工作尊嚴、專業自覺的正面示範。呼籲此類專業自覺能隨教師工會的努力而萌芽。

教師會爭取地方的法律保障名額,除了是爭取教師同業的權益外,更同時捍衛教學品質,捍衛學生的受教權。

然而在行政體系下,以校長為代表人的學校是不敢,不會去爭取這樣的權益的。

不是更凸顯教育界需要扶植良好運作的教師工會嗎?



2011/07/21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感謝媒體報導並關心「桃園縣教育人事經費長期遭挪用、剝奪!「師生比」嚴重不足,不增反降,在吳志揚縣長眼裡,桃園縣的國小師生竟然連「陸客」都不如!」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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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教師會控桃縣府 私挪2000餘萬師資編制經費


人力借調教育局 以代課師補空缺 嚴重影響教學品質 縣府稱已緊急調度財源 最慢7月底會有結果

 2011-07-21  【甘嘉雯/桃園報導】

 夫子怒吼▲桃園縣教師會不滿縣府將國小教師編制縮水,2千多萬師資人力經費疑遭挪用,特地到縣府門口舉牌抗議。(甘嘉雯攝)

 桃園縣教師會指稱,縣府教育局一百年度國小師資人力缺口經費達兩千多萬,但這兩千多萬卻疑遭挪用,改以代課老師填補空缺,不僅教學品質無法提升,還讓師生比低於教育部規定的每班需有一.五位老師。縣府教育局表示,已緊急調度財源,最慢七月底會有結果。

 教師會副理事長彭如玉指出,國小教師的編制為每班需配一.五位老師,若全校總數為雙數班則沒有問題,但總數若為單數班,舉例來說若為廿一班,則應配置卅一.五人,但縣府卻將尾數的○.五編制挪走,將人力借調至縣府為教育局服務,而不是為國小學生服務。

 彭如玉指出,各國小「單數班」越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就「賺」越多,一百學年度桃園縣將高達八十二所學校是單數班級數,若以過去的做法,桃園縣將可以「賺」四十一個借調教師的人力,而過去這幾年都是由教育部的二六八八專案經費在「補」,等於拐個彎挪用教育部的經費。

 教師會表示,學校消失的○.五位老師,占缺卻不在學校教書,多出來的節數就要由其他老師來分擔,或是聘請薪水僅正式老師一半的代課老師來補足,預估要找四百多人來填補。

 據了解,台北市國小師生比為一.七人,新北市也為一.七人,台中市為一.五五人,高雄市為一.六人,金門縣與基隆縣也醞釀提高,惟獨桃園縣卻不增反降。

 教師會表示,他們試圖向教育局或是縣長室反映,等了一個月卻石沉大海,廿日到縣長室撲空,轉往縣府大廳舉牌抗議。

 縣府教育局指出,一百年度教育部按各縣市校數比例補助,桃園縣僅補助八千八百多萬,為求師資穩定,再度向教育部申請增加補助款,縣政府也積極尋覓財源,最快七月底就可核定,協助各校減輕教師授課負擔。








放大 夫子怒吼▲桃園縣教師會不滿縣府將國小教師編制縮水,2千多萬師資人力經費疑遭挪用,特地到縣府門口舉牌抗議。(甘嘉雯攝)

 夫子怒吼▲桃園縣教師會不滿縣府將國小教師編制縮水,2千多萬師資人力經費疑遭挪用,特地到縣府門口舉牌抗議。(甘嘉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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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桃園新聞 2011-07-20

借調教師到教局 影響學生權益 


國小教師編制是每班1.5人,換句話說,每兩個班就應該有3個教師;不過,如果是單數班的學校,就會有0.5個教師編制無法聘任。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教育局將這些編制人力,集中借調到教育局服務,已經影響學生受教的權益。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縣政府使用教育部2688專案的經費,用在國教輔導團人力經費,並且將單數班級學校多出來的0.5個編制,挪用30多個借調教師到教育局辦理業務。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指出,教育局這樣的做法,引來教育部糾正,今年減少2688專案補助,造成桃園縣2千多萬元基層教師人力的經費缺口。

彭如玉指出,100學年度桃園縣有82所學校是單數班級,預計因此產生41位借調教師,這些老師沒有留在校園服務,恐怕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教育局主任秘書高玉姿說明,2688專案的經費缺口,教育局已經動用經費簽核當中,不會影響國小的人事費用。對於借調教師影響學生權益的說法,教育局澄清0.5的編制,本來學校就無法實際聘用教師,這個現象是制度上的設計,各縣市都是如此。

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桃園縣師生比扣除82所單數班學校41位教師編制以後,實際師生比平均不到1.5,和台北市1.7人相比,已經明顯偏低。教育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以後,要求面見縣長說明訴求,由於縣長外出,由縣長室秘書接見聽取教師訴求。



桃園新聞 郭益昌 吳其昌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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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1/7/21

老師借調多?縣府說分明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羅焜榮,昨天抨擊桃園縣的教育人事經費長期遭挪用、剝奪,光是教育局就借調了32位教師到教育局服務,造成基層學校「師生比」不足,影響學生受教的權益。

 彭如玉表示,100學年度桃園縣實際師生比平均不到1.5人,和台北市1.7人相比,明顯偏低,因為這些老師沒有留在學校服務,恐怕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彭如玉強調,縣府因挪用32位借調教師到教育局辦理業務,這樣的作法引來教育局糾正,今年因此減少2688專案補助,令人擔心九月開學有學校會鬧師荒。

 對此,教育局主任秘書高玉姿說明,2688專案的經費缺口,教育局另有經費補助,不會影響國小的人事費用,工會的說法並非事實。至於借調教師影響學生權益?她強調這是人是擴編不易使然,也澄清說,本來學校就無法實際聘用教師,這個現象是制度上的設計,各縣市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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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20110721

代課老師費用無著 教局否認

【記者鄭國樑/桃園報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昨天指出,國小教師已經不足,縣府還以借調名義把學校32位編制老師派到縣府工作,留下的授課節數找代課老師補,使政府因此要多花上2仟萬元人事費,這筆費用到目前仍沒著落,學校心急如焚。教育局強調工會的說法和事實有很大出入。

 教育局指出,下學年各國小代課老師的人事費需要2000多萬元,已經和主計部門達成協議沒問題。全國除了台北、高雄市,各縣市都有借調學校老師支援行政作業的情形,即使教育部也不例外。

 國民教育法規定國小教師編制名額必須符合每班1.5名教師的規定,教育工會表示,總班為單數的國小,教師編制尾數留下0.5,教育局把每個0.5「拿走」,變成整數後全部借調至縣府支援行政工作。

 教育局否認這種說法,強調不會把0.5「拿走」變成1,更不會有全部的0.5加起來變成32人借到縣府這種事,當初還是教育局向人事處力爭,強調編制必須符合國教法規定,加上教育局工作繁重,確實有必要借重有行政專長的老師到縣府幫忙,人事處才同意學校聘代課老師。

 教育局強調,教育部近年為讓縣市符合國小教師每班1.5人比例的規定,桃園縣有8000多萬元的人事補助款,99年突然變成1億多元,讓桃園縣可以增加更多教師人事費用,這是好事,該年也是桃園縣有史以來,小學老師一周授課節數達到科任22節、導師20節的理想目標,過去都偏高,迫使教育局要設法籌款,目前問題都已解決,不會影響新學年代課老師編聘作業。


 










2011/07/2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的代理狀況嚴重,不僅教育局長是代理的,連主秘也代理,更誇張的是,這位代理主秘的高小姐於本會召開記者會前一日表示,對於本會所提的教育人事經費遭挪用一事並不了解,且表示上週才來代理的,但卻看見其在媒體前卻大言不慚的說本會說法並非事實!本會總幹事范姜仲宇老師,是本會歷年來負責國小增置員額2688專案經費的主要幹部,對於高小姐不負責任的說法實在看不下去,所以,寫了以下回應,比比看誰比較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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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桃園縣教育局代理主秘高玉姿報載言論


文/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范姜仲宇

桃園縣教育局代理主秘高玉姿小姐從未參加過本縣教育部補助2688專案經費歷次會議,卻公開回應記者”工會說法並非事實”,就要請高玉姿小姐明確指出工會說法和事實哪裡有出入?所有經費和作業我們都有所掌握,處理過程本會電子報清清楚楚,高小姐若是不清楚過程,歡迎訂閱本會電子報,別只想學政黨惡鬥老招-烏賊和轉移,有失教育行政專業。




我們還要反問高玉姿小姐,您另一個身分是終身教育科科長,先前登全國版面延燒多時的八德國中前校長於家穀,被教育局拔掉校長職務後,應該就是安插在終身教育科吧?半年來做了些甚麼事?還是只是回收這些有問題的校長?




根據報載既然已和主計部門達成協議,何須再等到7月底定案,教育局一路拖延敷衍,時程從7月到7月中再到7月底,能在7月底完成補助?我打?號。




全國幾乎都有借調學校老師支援行政工作的情形沒錯,但是沒有這麼惡劣的,不只要用這0.5編制,縣府還一毛不挹注達成教育部導師20科任22的目標,這種要吃又要拿,大概也只有桃園縣吧?還要解釋一堆什麼”不會把「0.5」變成1….”,只要告訴大眾「縣府借調教師的錢從哪裡來?」,沒有錢挹注全縣教師授課經費,卻有錢借調教師自肥?




教育局還大言不慚提到99年「該年也是桃園縣有史以來,小學老師一周授課節數達到科任22節、導師20節的理想目標,過去都偏高」,請問是誰在96及97年試算出本縣2688經費使用?是教師會。還好意思提理想目標,教育局不都是在扮演阻擋的角色嗎?怎麼現在也想來邀功阿!真是…

建議教育局還是實實在在做事,正面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別只是躲躲藏藏,推託敷衍,教育局可別拖累縣長施政滿意度啊!






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救救小孩,發展適性教育


簡單的說,推動12年國教,要以適性教育為要素,適性教育是12年國教的靈魂。
台灣的少子化現況,是推動適性教育最佳時期。推動適性,是尊重孩子的個別差異,予以引導到最佳發揮的學習狀態。
很明顯,想要做到這一點,需要:小班(例如,15~20人為一班),較多的教室、老師等等。但是這與政府想衝高教,想列名世界百大學等等,是有衝突的。國家的資金有限啊。
有遠見的教育領導者,應重視國家教育的轉型機會,從基礎教育、中等教育培養有創造力的各方面人才。這和一兩個大學被列名世界百大,政府在高教幾年幾千億的投資相比,你覺得?


救救小孩,發展適性教育


  • 2011-07-19
  • 中國時報
  • 【王立昇】


 大學指考成績公佈,加上近來北北基聯測的改分發與十二年國教入學方式,都引發大家對教育政策的關心討論。有人說要破除明星學校的迷思,大部份家長最關心的,還是孩子是否能有一個理想的學習環境。而怎樣的學習環境是適合我們的孩子呢?


 從事教育的專業人士都知道,能力相近的學生一起學習,施教效果最明顯。未來十二年國教實施後,如果各校入學學生的性向或能力差異過大,現行的教學方式可能造成部份學生素質的降低而影響國力。要解決這個問題、要處理入學方式的紛擾與爭議,落實適性教育(adaptive education)實為不二法門。


 適性教育意義在提供學生適合其能力、性向、興趣、經驗、風格、文化等不同特質的課程與教學,以發展語文、邏輯數學、空間(藝術)、肢體運作(體育)、音樂、人際、內省(文學或哲學)、自然探索等八大類智能。這裡的智能,採自哈佛大學心理學家Howard Gardner所提出多元智慧理論,各智能皆有其生理及心理依據。有的人邏輯數學智能高、但人際智能卻可能很弱。而適性教育的目標就是要建構以學生為主體的學習環境,使得具不同智能和需求的學生均有機會獲成功的學習經驗。


 理想的適性教育,應該是在學生進入學校時,就初步評估其各項智能,了解其特質,據以設計其適合之教學方法,並於施行過程中進行學習效果評量,再依據該形成性評鑑的結果調整其學習方式,調整的項目包括:教材(基本、一般或進階)、進度(放慢、正常、加快)、規模(班級、小組或個別教學)、時間(正常上課時間、課後補充教學、課後精進教學)、模式(個別、競爭或合作學習)、師資(依師生互動狀況調整)等。


 而為達到上述適性教育的目標,現行高中教育制度應作那些改變呢?


 首先,我們要檢討課綱,減少必選必修科目,增加選修的空間。並要建構課程地圖,使學生了解必選修科目與其未來進路的關係。其次,我們要檢討選課修課制度,現行分第一、二、三類組的作法必須調整,應以選修取代分組,修課不應以班為單位,而應依個人意願進行。如果全面實施跑班制度有其困難度,則可以幾個班組成一群,在群內進行分科或分組教學。如此教學方式在空間方面可能有較大的需求,但在少子化的狀況下或有機會施行,教育單位則應在環境方面進行改善,如果學校空間不足,可採減招學生的方式辦理。


 在師資方面,則應精進老師各種教學方法的能力,使其能針對不同學生提供適當的施教方式。各校並應建置學習及性向輔導老師,使得學生在選課過程中能得到適當的引導。教育單位則應設置學習輔導中心,開授學習或性向輔導課程。教育部或教育局並應將適性教育之規劃、實施與成效納入各校校務評鑑項目之一,以強調其重要性。


 適性教育若僅止於口號式的宣言或小範圍的實施是不夠的。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方案也已實施多年,但以這次北北基的改分發事件觀察,其效果尚待彰顯。十二年國教的入學方式如果未能週延地考慮適性、慣性與人性,並作好演練與狀況模擬,在一○三年實施時,可能又會有部份學生的權益受到影響。但如果每一個學校的學生都能得到適當的教育機會及學習條件,家長又何必在乎孩子是否進入所謂的明星高中呢?


 與其消極地宣導不要迷信明星高中的觀念,不如積極地於各高中實施適性教育,提供差異性教學的學習環境。如此則不但升學制度的紛爭可迎刃而解,而且每一個孩子都能得到最適合的學習機會,使得有教無類及因材施教的理想教育目標能同時達成!這是當前教育問題的唯一解決之道。


 (作者為台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教授


2011年7月14日 星期四

教師包班教學, 小孩夢碎了


國小分科教學,這也是全國教師會主張的教育政策重大議題之一。

國小導師目前採包班制,某些科目由科任老師任課,在國家政策下,目前僅對英語教師有資格限制。

如果師資足夠,像我的孩子們都讀大學的附設實驗小學,有2.0的教師編制,自然課、體育課、美勞課、音樂課等都有專業教師教導,即使我在小學任教,我也認同均衡的學習很重要,至少音樂、美術都學得很正統,根本不考慮把孩子轉到與自己同校。類此學校,班數有限,不少人都搶著進來,就是認同該校的「五育均優」政策。



但台灣的國小導師被賦予很多的看顧小孩的責任,連吃中飯都要顧緊緊,否則可能天下大亂,(有人管才乖,導致小孩的自律與責任感非常晚熟)課也不能太少。不過,至少在中年級以上,專業教師會給予不同的啟發,這樣較高檔的教育品質,希望未來的小國民能都享受的到。



台灣至今仍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升學壓力下,家長們對國中孩子的期望,就是考試成績了。

隨著正面的教育改革,社區高中、東部高中,都有優秀的孩子到了大學表現傑出。所謂的明星高中,其實是一群優秀的學子堆積出來的。

社會上更多各行各業成功人士,讓我們不斷看到,不要再獨尊智育了。

愛你的孩子,讓他們能肯定自己,協助與鼓勵發揮他們的最大能力,自然會有更多機會完成他們的夢想,不是嗎。



電視上有位北部的老師對12年國教免試說了她的看法「國小已經玩了六年,國高中再玩六年...」怎樣的老師會這樣解讀?國小升國中免試,難道國小生玩了六年,這是怎麼看國小老師呢?



我卻看到國中老師在升學壓力下的「專業」掛帥,沒有精力沒有時間引導孩子在正確的學習路上。



我的姪子國一新生,我的家教生國一新生,都才剛開始暑期輔導課,前者英文老師給了課輔本,說你們先做,檢討的時候再說明,那份課輔練習題,有填充題填問句開頭,可能是be動詞、助動詞、或疑問詞;有選擇題,有一題他選了book 但答案應該是juice(因為可數名詞通常要伴隨複數、或冠詞型態出現)。真覺得這份課輔教材編得很爛,就是考死學生不償命,而老師竟然用來給國一新生下馬威。後者老師也是,說學生這些應該都學過了(含KK音標)稍微教一下第二天就小考。國中老師都這麼混嗎?為什麼不去了解教育部課程綱要,國小英文內容程度?其實國一上學期的英文教材內容幾乎九成是國小教過的,老師只需以文法的角度做統整並加強深度(因為國小的英語學習是散開的,通常混在一起考新生,就會死得很慘),難道培養學生對英文的學習興趣居然絲毫不在國中英文老師教學技巧的考慮範圍嗎?罪魁禍首還是升學制度(這麼的開始新生英語,難怪都要去找補習班)。



最慘不忍睹的就是連學生也被洗腦了,媒體上的高中或大學生有的說,不考試就不會讀書,不考試學生的程度會下降?學校的月考,就是能力檢測的考試,不算數?



教育政策應該是大方向上高瞻遠矚,培養人力,培養國力,郝龍斌的北北基聯測,採取考試至上的教育圈地,難道全北北基同一個版本,可以少考幾張測驗卷?學生的競爭可以放鬆一些?台灣要繼續這樣變態教育,可以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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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包班教學 小孩夢碎了


  • 2011-07-15

  • 中國時報

  • 【謝如山】





 前一陣子有教育局長提到該縣市只有十五%的自然科任老師有自然科背景,引起社會譁然。我仍記得,前新北市教育局長兩年前曾問我說,為什麼國小有自然背景在上自然的老師只有十五%?那些沒有自然背景的怎麼上?這個問題,我回應說,一是隨便上,二是備課很辛苦。你覺得老師是一還是二。


 之後還有兩個縣市教育局長,睜眼說瞎話,回應說他們縣市沒有這個問題;我可以說,這是全國的問題,不是那兩個縣市沒有問題。小學老師包班制由來以久,所有科目都可能為非專長老師進行授課。所以呢,音樂老師可能由非音樂科系畢業者授課,體育、美勞、數學、國語則更是如此。


 我辦理過上百場教師研習,問說,在場老師同時會上國語與數學者,請舉手,沒有人敢舉手。因為只有三種人,第一種是只會上國語,第二種是只會上數學,第三種是兩種都不會上。同時會上國語與數學者,應稱為仙人,太少了。而我在當老師時,就是第二種人,而且數學也上得也很心虛。因為包班制,各種專業都模糊了,很多學生數學學不好,國語也學不好,更不要說其它科了。


 所以,要提升學校老師的教學品質,一定要落實分科專業,也就是數學要由數學相關科系畢業的教師來教學。解決之道就是,若以分科教學來看,很多現職沒有專長的老師,如初教系畢業者,須選擇一專長進修,落實分科的專業教學。照分科來看,國小目前有很多教師就有不足的問題。如英文、藝術與人文||表演課。現在教育部推動小一教英文,所以需要大量的英文老師,而鄉村地區英文老師就找級任老師上的情況,比比皆是。這可會造成一個下場,就是讓孩子的英文夢提早破滅。


 藝術與人文|表演,目前統統找美術、音樂老師上。如果學校沒有音樂或美術老師,就找一般老師上,我曾經就帶過音樂課。試問音樂系畢業的音樂老師,與初教系畢業的代音樂老師,誰會上得有專業。再者,有戲劇或舞蹈專業的表演老師,上表演課,與音樂老師上表演課,誰上得好。也就是學生的表演夢,早就破滅了。


 在數學領域,我認識很多的國中數學老師,他們看到國小老師在數學素養的不足,而在那兒教數學時,不斷的搖頭。包班制是過時的教育政策,如果再不落實專業分科教育與認證,看不到教育的專業在那裏。而包班制是抹煞孩子受教權的黑手,是錯誤的政策,是為彌補九年一貫師資不足的過渡作法。如果包班制不改變,很多孩子的夢都會破滅,數學夢、自然夢…等等。


 (作者為台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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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十二年國教 就應全面免試





  • 2011-07-15

  • 中國時報

  • 【孔令信/北市(副教授)】





 郝龍斌市長在為北北基聯測「高分低就」爭議採取改分發的政策大轉彎,問題的重點其實是公平性,忽略了公平性就會顧此而失彼。郝市長的用心固佳,但是在專業上與執行上他的教育團隊並沒有做好,亡羊補牢之際,就是得面對北北基聯測既然破壞了教育公平性,有沒有必要再辦下去呢?


 其次,考試引導教學根本就是當前教育最大的問題,郝市長決定採取一綱一本,用意就是讓國中學生能夠更快樂學習,可是基測一直在,明星高中也無法取消的現實條件下,一綱一本或一綱多本都只是技術性的問題,考試的方式不變,所有的教育改革就根本只能在技術上打轉。


 十二年國教,免試升學顯然就是最重大的變革,因為取消考試,意味著廢除「考試引導教學」。然而,只要有特色學校存在一天,顯然「免試」就不可能。無法免試就意味著「考試引導教學」還要維持一段日子。


 所以,若是教育部與學者專家研商出各種對策都無法排除「完全免試」的話,那麼從最基本的受教權及公平的教育機會來考量的話,十二年國教是否應開始思考一步步地朝「全面免試」前進,不是一刀就切斷,而是循序漸進改變。換言之,還是需要一套完整地、公平的配套措施,才有可能讓十二年國教逐步落實。




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國小應依法訂定擔任導師辦法


(轉載2011-7-12牛奶瓶報報)

1000711教育局函:請各校確依規訂定級科任編派辦法,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100年06月28日,我們接獲原高雄市教師反應,公開呼籲:高雄市學校應依法行政訂定教師擔任導師的辦法。

100年06月30日,我們拜會教育局,建議:各校應依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訂定擔任導師辦法(級科任辦法)。

100年07月11日,教育局發文:請各校確依規訂定級科任編派辦法,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依法、論理、衡情提出教育相關建言,我們樂見教育局察納雅言。

轉貼1000711教育局函:

●●●1000711教育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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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43482號

主旨:請各校確依規訂定級科任編派辦法,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九款,教師負有擔任導師之義務,本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正本:本市各國小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

      局長 蔡 清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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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

從「工作守則」看教育亂象


教育論壇:從「工作守則」看教育亂象

2011-7-5台灣立報

■羅德水


儘管教育部緊急澄清《教師工作守則》僅供參考,但各方對本案的關切顯然並未停歇,觀察各關係人對本案的反應,直如一場台灣教育的現形記,也難怪教育基本價值淪喪,師道尊嚴不再。



▲《教師工作守則》的訂定,引起家長、教師、校長各團體的熱烈討論,儘管教育部已宣稱守則內容「僅供參考」,但各方對此事件的關切程度並沒有因此削減。 圖為台北市仁愛國中教師利用電子白板教授理化學科。 (圖文/本報資料室)


雲端決策遠離教學現場

教師權利義務與工作內容,早有《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請假規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法規加以規範,即便教師工作內容在法制面尚有未臻明確之處,亦應依《教師法》《團體協約法》之精神與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或未來的全國教師工會協商訂定。


詎料,《教師法》公布迄今即將屆滿16年,全國教師會成立至今業已超過11年,其間不見教育部與教師組織協議《教師聘約準則》之積極作為,教育部卻選在全國教師工會即將成立之際,在全無法律授權下,異想天開委託家長團體訂定「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其目無教育法制,打壓勞動人權之行徑,讓人遺憾。


觀諸本案,教育部的思維與決策,離教師心聲與教學現場均十分遙遠,充分反應教育官員之行政威權與管理心態,「事前放話、事後澄清」似乎已成為教育部的固定行為模式,惟其前倨後恭的態度,更加深第一線教師對教育部專與教師為敵的定見。


事實上,即便不談鉅細靡遺訂定教師工作內容的適法性與可行性,要教師執行這些工作細目,難道僅憑個別教師一己之力完成?


就以親師溝通為例,經常「視察」各級學校的大小教育官員,總該知道絕大多數國民小學並無學科與年級辦公室的設置,甚至連教室裡也沒有裝配校務電話,國小教師平日開會集中在擁擠不堪的大辦公室,其餘時間大概也只能留在各自的教室。


在這樣的限制下,絕大多數教師在課間想要與家長及時聯絡,最快的方式就是使用私人手機。


試問,教育部在委託訂定教師工作守則時,給了學校什麼設備?給了教師什麼支援?國家以這樣低標準的設備支援第一線教師,卻又以超凡入聖的高標準苛責教師,能不汗顏?


教育團體應各安其位

針對各界對家長團體訂定「教師工作守則」所提出的質疑,家長團體澄清表示:媒體報導家長團體訂定教師工作守則「完全是錯誤的說法」,事實是家長團體「受教育部委辦『研訂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


然而,家長組織既非主管機關,又非教師之雇主,要以何位置訂定「教師工作守則」?這樣理所必然不成問題的事,哪裡需要澄清?退一步言,即便如此,家長團體接受教育部委辦「研訂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一事,豈在情理之中?難道不值得深究?家長與教師應該是什麼樣的關係?當前的親師關係難道符合學生的最佳利益?


至於首先要求教育部訂定「教師工作守則」、自以為「放出第一槍」的校長團體,在全案見諸媒體報導之後,不僅絲毫未贏得社會支持,觀察各地中小學校長的反應,顯然大多數有教育理念的中小學校長,對該校長團體少數成員與教師為敵的心態,也表示出其以為不可的態度,做為動見觀瞻的教育團體,校長團體應加強教育論述的專業品質,並凝聚內部共識。


教育對話應回歸專業

過去十多年,台灣的教育政策制定,及重大教育政策之討論,往往流於民粹,檢視過往案例,媒體對於錯誤教育政策之批判與制衡相對乏力,這無疑也是政客與教育官員敢於肆無忌憚提出違反專業教育政策的關鍵。


稍稍讓人告慰的是,相較於其他教育議題的報導與評論方式,此次各家媒體之報導方向明顯站在教師的角度,甚至直指「老師不是保母,家長亦非督學 」(聯合報社論2011.6.25),確實說出許多教師的心聲,還給老師一個公道。此外,針對問題層出不窮的北北基聯測,各家媒體亦口徑一致的要求主其事者檢討改進,甚至停辦並回歸全國統辦之基測。


往者已矣,期待經過這些事件,各方可以省思教育的本質與意義,以專業對話重建教育基本價值。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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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20:00~21:00

沈春華中視主持「唱旺新台灣」,討論這個議題。

來賓:朱學恒、陳美儒、謝孟聰(仁愛國中)、謝國清





(全家盟)謝國清:不是家長先傷害老師的感晴,在教師提出組工會時,就已先傷害了家長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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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全世界先進國家都已將教師列入勞動者(如同受雇的醫師或工程師),成立工會,全家盟感覺台灣的教師組工會了,傷害了家長的感情了,家長反擊,就在校長協會的建議與協助下,受教育部委託,提出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各地方參考辦理,放出風向球後,沒想到會引起媒體這麼大的關注。

以下這洋洋灑灑76條工作守則,包括所有相關法令,連道德問題也變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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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100年6月公聽會流程



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內含76條目:

一、教學

1.備課

每學期開學前應備妥整學期之教學計劃含課程進度、目標、內容、上課方式、評量方式、教材及教具、與家長應配合事項等),並送教務處核備。開學後臨時變更或增修之教學計劃,最遲應於變動前一週內提供相關計劃供教務處核備,如遇緊急情況,學校得變動之。

一、教學

2.課程內容

能善用教具、廣引教學資源、嫻熟資訊視聽媒體之操作、依課程進度設計並指導學生操作實驗並自製教具,改進或設計教材教案,運用創新教學,強化與學生互動之教學技巧,提升學習興趣。

一、教學

3.課間

需準時上下課,並按表依進度上課,如有必要借調課或彈性上課,應事前經教務處核准,除緊急狀況外,應告知家長,非公派、公出之請假,應依法自聘或委由校方聘用合格老師,依原計畫進度及時數上課;如未能於各評量實施前或學期結束前完成課程計畫,應負相關責任,並設法補足。

3-1(反向)

課程進度較教學計劃無故落後4週或8節以上;因而影響學生成績者,該學期不得考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款。

一、教學

4.作業批改及缺交事宜

作業(不僅限作文)次數、方式,應依教學進度或學校要求按步進行,親自認真詳實批閱,並定期或不定期接受教務處抽閱。對錯誤之處應作出標記,指明錯誤,妥善追.及改善缺交或錯誤作及指導訂正。

4-1(反向)

未認真批閱且未依進度送閱或抽閱結果不良,一學期連續2次以上者,該學期不得考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款。

一、教學

5.評量及補救教學

(1)各項評量結果,應適度進行內涵分析,以改進教學,調整教學目標或方法。

(2)教師須協助學習困難的學生,親自或安排相關補救教學。

(3)對評量結果錯誤之處應作出標記,指明錯誤。

(4)平時評量,應發揮教師專業與創意,依據學生個別能力與性向差異,設計多元具體評量方式

(5)依規定按時繳交命題試卷、公平執行評量。

一、教學

5.評量及補救教學

5-1(反向)

不得依據書商提供題庫或光碟出題、設計評量,每期定期考查內容與上期或去年相同比例不得超過30%,且須經審題小組審核通過始能採用。

5-2(反向)

不得於考前洩題,或用任何方式影響考試公平性

一、教學

6.學生成績

(1)教師應依規定完成學生學業成績評量並依時送繳成績。

(3)教師應就學生學業成績、上課出勤、定期評量、聽課情況、學生作業、測試成績計入學生平時成績的考核。

(2)學生作業完成的情況應作為學生部分平時成績考核依據。

一、教學

7.教學觀摩

教師每年至少應實施1次教學觀摩或教學分享;每3年至少1次教學研究發表或教學成果發表等教育活動,並邀請家長參加,由學校行政及導師協助聯繫之(例如:由學校行政準備通知單,交由導師代為轉發至家長)。

一、教學

8.教學檔案

(1)每年建置教學檔案,以評核教學成果, 內容可含:班級的情境脈絡、單元案、教學策略、學生的學習成果、老師的反思、參考學習資源等。

(2)建置學生學習檔案(家長團體建議)

9.學生出席狀況及時妥善追.缺課狀況並盡量改善之。

一、教學

10.班級經營

每學期開學前擬具班級經營企劃書(含學生生活公約、獎勵激勵措施、多元參與活動、班及特色活動及教師理念、家長參與、學習成效評估與成果報告),送教務處或學務處或輔導處核備,於每學期初家長日向家長報告,必要時須向課程發展委員會報告。

二、親師溝通

1.家長日

每學期開學初學校辦理家長日,教師應提供該學期完整之教學計劃(含課程進度、目標、內容、上課方式、教材及教具、評量方式、計分方法、

家長應配合事項等)與家長了解,並公佈於班級網頁,科任老師亦同;並協助成立班親會。

學校辦理第二學期家長日時,應向家長展示上學期教學計劃執行成果與學生學習檔案與成果,並與家長充分溝通。如學年度開始時之家長日,該

班級為由同一老師繼續任教,則該老師應向家長展示上學期教學計劃執行成果與學生學習檔案與成果。

二、親師溝通

2.班親會

導師應積極成立班親會及鼓勵全體家長參與班親會運作及學校事務,並協助家長選派適任班級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

2-1(反向)

班親會未成立或無運作,班親會無法選派班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

二、親師溝通

3.家庭訪問

導師每學期應對每生完成至少一次及配合個別需求隨機進行之家庭訪問(包括安全無虞之親訪或電訪),與家長溝通子女教育問題,並確實完成紀錄,送交輔導室核備。必要時,可向行政申請陪同或協助, 行政無正常理由,不得拒絕之。

二、親師溝通

4.家庭聯絡簿

導師每日需詳實批閱家庭聯絡簿,並彙整各科任老師及學校行政與家長連繫事項,統一要求學生載明或製單貼於聯絡簿上。除應批示字體或事項

記載錯誤外,並應積極向家長陳明學生、老師或學校相關問題,且明確告知家長便於聯絡方式及親師溝通時間,並完整回應家長問題,與家長保

持良好溝通。

4-1(反向)

除不可歸責於老師之原因外,避免發生親師衝突,並不得拒絕課後(晚上十時前)和家長溝通聯繫。

二、親師溝通

5.違紀處理

導師及各科任老師應及時處置學生違紀及偏差行為,並依三級輔導模式請求支援, 學生偶發事件應明瞭處理流程,進行通報、轉介,處理過程中與家長良好保持聯繫及溝通,積極協助家長取得專業支持與協助。

三、學生輔導

1.因材施教及採取適當補救教學,以正向管教或輔導引導學生學習。

1-1(反向)

違法處罰學生或不正當方式管教學生,以體罰方式進行教學或以連續

2.教師應具備初級以上輔導知能

初級以上輔導知能,主動關心學生身心狀況,並參與校內個案座談或參與學生認輔工作

三、學生輔導

3.導師針對班上高風險、高關懷、中輟之虞、行為偏差的學生,要及時介入認輔且記錄詳實做好三級預防,科任老師應協助認輔,並與導師互相配合,行政應予協助,必要時由輔導老師、專業心理師或社工介入支援輔導,並請家長配合。

3-1(反向)

未善盡管教輔導職責或發生重大校園安全事件,諸如:發生性侵、霸凌等事件。

三、學生輔導

4.指導學生生活常規,及時輔導引導學生建立良好生活習慣與品德,並有紀錄。

4-1(反向)

違反兒少法,諸如:應通報未通報、未按實通報個案。

三、學生輔導

5.認輔班上弱勢學生(其認輔數量至少達弱勢學生總數之二分之一以上),並詳實記錄學生的成長。

6.依法定程序迅速處理偶發事件,減少損害或不良後果之發生。

三、學生輔導

7.訂定班級生活公約,班級經營管理成效良好,包括早自修、午餐教育、打掃時間, 指導學生安全、環保、衛生等教育工作。

7-1(反向)

班級常規不良,秩序混亂、吵鬧,環境髒亂、違規犯過率高且持續無法改善

三、學生輔導(進階鼓勵)

1.創新班級經營策略有具體實績並獲敘獎。

2.配合學校訓輔措施,班級常規優良,整潔、秩序有優良表現。

四、進修研習

1.每年利用「課餘」(假日、夜間、寒暑假)自費進行研習以及參加學校於上班時間安排之進修總時數合計至少36 小時以上(研習活動例如:專業相關領域進修、兒少心理、兒少輔導等)

1-1(反向)代替他人簽到退。

2.每年需有兒少輔導專業研習時數至少八小時。

四、進修研習(進階鼓勵)

1.利用課餘時間積極參與專業訓練及與教學有關之各項研習活動。

2.能自行研發,指導學生參與教育行政機關之活動。

五、專業及相關技能提升

1.(1)教師應至少每三年參加教師評鑑。

(2)教師應提出具體可資證明之績效資料,經審查通過得獲評為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四條一款之獎勵。

2.至少每五年有一次教學行動研究,並進行發表。

五、專業及相關技能提升(進階鼓勵)

1.每個月參與領域專業對話有具體記錄可查,並參與課發會、其他課程組織或擔任領域召集人,且能配合校務推動。

2.改善教材教法且有具體獲獎紀錄。

3.每三年於校內外進行教學演示一次以上。

4.能夠帶領校內專業學習社群運作。

五、專業及相關技能提升(進階鼓勵)

5.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或多個教師專業社或多個教師專業社群。

六、參與正式課程以外活動

1.主動積極參與及配合學校指派擔任輔導、認輔人員、導師、交通導護或社團指導等工作,正確詳實填寫學生各項輔導資料與紀錄。如有公派、公出之請假,應請學校妥善安排代理人後方可離校。

六、參與正式課程以外活動

2.除事前經學校核准外,應參與校務、各項會議、學校重要典禮等各項重要集會。

3.配合學校指派,擔任行政職務,且表現積極。

4.積極配合學校依據課程計畫及行事曆所辦理的相關活動。

4-1(反向)

對於校務活動消極不配合,經勸導仍不改善者。

六、參與正式課程以外活動

5.各處室交辦的事項,依時限準時完成(例如:命題、監考、批閱考卷、繳交成績等)。

5-1(反向)

無故遲繳交各項資料,諸如:連絡簿、作文或各項習作抽檢、段考試題、成績。

六、參與正式課程以外活動(進階鼓勵)

1.參加各項創新教學比賽有具體獲獎紀錄。

2.積極參加或指導學生參加各校內外之各項活動及競賽。

3.積極參加有關教育之各項會議及活動,並能做校內經驗分享。

七、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

1.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

2.準時上下課(週一至週五,上課時間:上午0800至下午1600〔與學生上下課時間一致,得依各校不同而調整〕,例假日除

外),不遲到、不早退、無曠課、曠職等紀錄。寒暑假應依學校要求到校備課或參與研習或活動。

七、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

3.依法定程序主動確認完成請假手續後方可離校或不到校。

4.依規定辦離校手續,並完善安排代課或完成交接事宜。

4-(1)(反向)

除聘雇合約另有約定期限、因其他不可歸責於己之因素、或校方教評會作成任何決議外,於聘雇合約有效期間內,絕不於學期中因私務或其他理

由提請離職,並同意簽立聘雇合約之違約金條款。

七、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

5.依規定辦理留職停薪等,並完善安排代課或完成交接事宜。

5-(1)(反向)

辦理留職停薪期間,如依法提出復職,應於學期結束或開始前提出,不得於學期中提出,以免影響學校課務安排,有礙學生受教權。

註一:家長團體建議,表明教育應以孩子為中心的立場。

七、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

6.依據政府規定於寒暑假返校備課。

7.除依法經過核准程序外,應專心服務,遵守不得兼課或兼職之相關規定,及無商業行為者。

七、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

8.品德生活良好、具備教育愛心與同理心,視學生如自己小孩般照顧,無有損師道或私德之情事。

(反向)

8-1 行為表現不當,諸如:公眾場合吸煙、拍桌叫囂、咆哮、涉入不正當場所、具有嫖賭事實、言行不檢等,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有具體事實者。

8-2 發表不足為人師表的言論或有損及品德的行為。

8-3 個人品德修養不佳,有不良紀錄且嚴重影響校譽。

8-4 口出穢言辱罵學生或同儕,體罰學生或與同事、家長有肢體衝突。

8-5有性騷擾或性侵之行為。

七、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

9.未受刑法、民法或行政上之懲戒。

(反向)

9-1 當學年度成績考核委員會或獎懲委員會, 及相關單位懲處有不良紀錄者,或受申誡記過、警告、小過、大過等行政懲處。

9-3 行為不良,受媒體爆料,經查屬實,造成學校、社會不良觀感者。

9-2 受任何刑事、懲戒處分、刑法或民法之懲處。

七、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進階鼓勵)

1.獲得直轄市(縣)或教育部表揚之特

殊優良教師(如:師鐸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