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有股普遍的聲音「教師評鑑」應與「不適任教師」掛鉤,以達驅除劣幣之效。
如果是家長的聲音,可能他們不知道「不適任教師查報」是現有的機制,不用等到教師評鑑立法。
但某些校長團體也大聲撻伐,尤其指摘教師團體為不適任教師護航,就叫做睜眼說瞎話了。
故意忽略不適任教師提報不成立的原因,大多是行政程序瑕疵而退回這個有數據分析的事實。
以下發生在高雄市的案例,其實,全國都有才對,教師團體有責任協助查究「不適任教師」,以免一粒屎壞了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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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614【監察院公告訊息】
高雄楠陽國小體罰學生 主管單位處理失當 監察院糾正市政府教育局、楠陽國小
不信真理喚不回,不容血淚盡成灰,【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受楠陽國小教師、家長和學生的委託,維護學生權益,我們是說到做到。
●100年11月10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發佈新聞稿,向社會大眾揭發楠陽國小案:「教育局和學校聯手上演縱容、包庇不適?任教師的連續劇!歹戲拖棚的情節讓學生哭泣、家長生氣,老師看不下去!」
●100年12月27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劉亞平、潘如梅親自至監察院陳訴高雄市教育局、楠楊國小包庇縱容疑似不適任教師。
●101年01月10日,【監察院】函覆本會:高雄市立楠陽國民小學某教師疑似長期不當體罰及辱罵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受創;詎校方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卻屢屢包庇縱容,均涉有違失等情乙案。敬悉。本院已派請委員調查中。
●101年06月14日,【監察院】通過糾正楠陽國小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轉貼1010614【監察院公告訊息】:
●●●1010614【監察院公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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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雄楠陽國小體罰學生 主管單位處理失當 監察院糾正市政府教育局、楠陽國小
【日期】:2012/6/14
【內容】:
高雄市立楠陽國民小學某教師疑似長期不當體罰及辱罵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受創,校方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未妥適處理,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1年6月14日通過監委黃武次提案,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楠陽國小。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楠陽國小未於96年間,依教育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頒布的法令,建立不適任教師防弊機制,到98年1月14日才通過相關辦法,確有違失。
二、楠陽國小未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相關規定,接獲疑似不適任教師案,即需立即啟動調查,並將處理過程詳實記錄,且應通報教育主管機關,屢次延誤處理時機,顯有違失。
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未確實監督楠陽國小,依照規定辦理不適任教師作業流程,並追蹤後續輔導成果,導致輿論譁然,確有違失。
網址:http://www.cy.gov.tw/mp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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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3日 星期三
教育局和學校聯手縱容不適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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